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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007 證券簡稱:華蘭生物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新鄉市華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現就提名李德新為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 與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 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 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 是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 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 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鄉市華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9日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李德新,作為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現公開聲明本人與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 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 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 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 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 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厲害關系的單位 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李德新 2008年3月1日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關于獨立性的補充聲明 一、基本情況 1.上市公司全稱: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本人姓名:李德新 3.其他情況:詳見《獨立董事履歷表》和《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二、是否是國家公務員或在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屬單位任職的人員或 其親屬?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四、是否是在為本公司提供審計、咨詢、評估、法律、承銷等服務的機構任職的人 員,并參與了相關中介服務項目,或為該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合伙人? 是□ 否√如是,請詳細說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貸款銀行、供貨商、經銷商單位任職的人員? 是□ 否√如是,請詳細說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現職或者離(退)休干部? 是□ 否√如是,請詳細說明。 本人李德新(正楷體)鄭重聲明,上述回答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保證不存 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遺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依據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資料,評估本人是否適宜擔任上市 公司的獨立董事。 聲明人:李德新(簽署) 日期:2008年3月1日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新鄉市華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現就提名王麗婷為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 與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 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 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 是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 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 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鄉市華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9日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王麗婷,作為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現公開聲明本人與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 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舉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 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 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 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 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 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厲害關系的單位 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王麗婷 2008年2月29日 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關于獨立性的補充聲明 七、基本情況 1.上市公司全稱: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本人姓名:王麗婷 3.其他情況:詳見《獨立董事履歷表》和《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八、是否是國家公務員或在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九、是否是本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屬單位任職的人員或 其親屬?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十、是否是在為本公司提供審計、咨詢、評估、法律、承銷等服務的機構任職的人 員,并參與了相關中介服務項目,或為該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合伙人? 是□ 否√如是,請詳細說明。 十一、是否是在本公司貸款銀行、供貨商、經銷商單位任職的人員? 是□ 否√如是,請詳細說明。 十二、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現職或者離(退)休干部? 是□ 否√如是,請詳細說明。 本人王麗婷(正楷體)鄭重聲明,上述回答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保證不存 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遺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依據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資料,評估本人是否適宜擔任上市 公司的獨立董事。 聲明人:王麗婷(簽署) 日期: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