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408 證券簡稱:安泰集團 編號:臨2008-016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司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二○○七年度股東大會于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公司辦公大樓三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李安民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授權代表人數共28人,代表股份299,722,46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64%。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255,138,99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4.17%;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4,583,47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47%。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石曙光律師出席并見證了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在網絡投票中,由于公司現有股東工銀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持有公司股票的三只基金在網絡投票中僅對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第八項、第十四項議案第五小項進行了表決,對其余議案未進行表決,按照《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規定,上述未進行表決議案的表決按照"棄權票"處理,致使公司表決結果中有部分棄權票產生。 會議以記名方式投票表決,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公司二○○七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二、關于公司二○○七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三、關于公司二○○七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四、關于公司二○○七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五、關于公司二○○七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六、關于公司二○○七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擬以2007年末總股本47,1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8股,本次轉增后,資本公積金尚余859,375,648.98元,上述預案實施后公司總股本變為84,780萬股。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七、關于公司二○○八年度銀行貸款額度和擔保額度的議案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八、關于公司與介休市新泰鋼鐵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聯股東回避本項議案表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23,312,467股,同意123,312,467股,反對0 股,棄權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九、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說明的議案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十、關于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十一、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累積投票方式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選舉李安民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李猛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武輝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郭全德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冀煥文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李福林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白玉祥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張澤宇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選舉李東昕女士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上述人選全部當選,組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十二、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本議案采用累積投票方式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選舉李熾亨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事,同意表決權數270,937,678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李熾亨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與公司二○○八年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王鳳斌先生和閆忠生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王鳳斌先生和閆忠生先生的簡歷如下: 王鳳斌:男,1964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學歷,講師,中共黨員。曾任太原理工大學化工系教師,1992年起歷任公司駐太原辦事處主任、進出口公司財務部經理、公司辦公室主任、工會主席。2004年起擔任公司黨委書記,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召集人。 閆忠生:男,1974年8月14日出生,高中學歷。1994年5月進公司工作,歷任公司銷售部業務員、財務部業務員、機焦建設處化產施工負責人;200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煤化分公司二回收車間主任。曾榮獲"全國熱愛企業優秀員工"稱號。 十三、關于公司符合配股條件的議案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十四、關于公司2008年度配股方案的議案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2)配股基數、比例和數量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3)配股價格及定價依據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4)配售對象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5)本次配股募集資金用途 關聯股東回避本項議案表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23,312,467股,同意123,312,467股,反對0 股,棄權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6)發行時間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7)本次配股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方案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8)本次配股相關議案決議的有效期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此議案需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實施。 十五、關于公司2008年度配股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關聯股東回避本項議案表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23,312,467股,同意94,52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6.66%。 十六、關于本次配股涉及重大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聯股東回避本項議案表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23,312,467股,同意94,52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6.66%。 十七、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配股相關具體事宜的議案 同意270,93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0.40%。 十八、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同意控股股東免于因本次配股導致持股比例增加發出收購要約的議案 關聯股東回避本項議案表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23,312,467股,同意94,527,678股,反對0 股,棄權28,784,789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6.66%。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石曙光律師出席了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二○○七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以上文件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網址為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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