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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402 證券簡稱:金融街 公告編號:2008—007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在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 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8年2月26日召開。 2、召開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4層。 3、召開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進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功偉先生。 6、會議的召開 本次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5人,持有和代表股份366,295,441股,占公司總股 本的26.57%,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監事及經理班子出席了會議。應公司邀請,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見證了 本次會議,公司2007年度公開增發股票的保薦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項目負責 人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股東(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66,295,44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26.57%。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審議關于變更公司2007年度報告審計機構為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議案 1、表決情況 同意366,295,44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26.57%;反對0股,占 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 0%。 2、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2007年度報告審計機構為中瑞岳華會計師事 務所有限公司的議案。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應公司邀請,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觀意 字(2008)第0017號”法律意見書,主要法律意見如下:“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 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