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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2005年11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5】188號文核準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招募說明書(更新)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7年12月31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7年12月31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12月28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稱: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8號金茂大廈46樓 設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學東 聯系電話:021-50478080 聯系人:黃欣 注冊資本:人民幣1億元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德國安聯集團 33%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會成員 (1)符學東先生,董事長,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中共黨員。歷任國家體制改革委員會分配司副處長,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現擔任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2)Bruce Kho(許耀發)先生,副董事長,注冊會計師。歷任德盛安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亞太區行政總裁,現擔任德盛安聯資產管理公司(AGI)亞太區董事長。 (3)先江先生,董事兼總經理,德國基爾大學企業管理碩士,歷任德累斯登銀行德國法蘭克福總部機構投資銀行部投資顧問,機構資產管理資深投資顧問,機構資產管理駐遠東區代表,德累斯登銀行德國法蘭克福總部業務發展部資深經理,臺灣德盛證券投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現擔任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4)庹啟斌先生,董事,經濟學博士,歷任君安證券營業部經理,君安證券資產管理公司研究部經理,君安證券香港公司研究策劃部經理,君安證券經紀管理部總經理,君安證券債券部總經理,君安證券副總裁。現同時擔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5)賈紹君先生,董事,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中國建設銀行三門峽支行副行長,國泰證券公司鄭州營業部總經理,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兼鄭州營業部總經理,國泰君安證券經紀業務總部總監,國泰君安證券總裁助理兼營銷管理總部總監。現同時擔任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副總裁兼資產管理總部總監。 (6)許冠庠先生,獨立董事,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歷任上海市物資局局長、上海市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申能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7)王麗女士,法學博士。曾在山東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任教,1988年到國家司法部工作,歷任副處長、處長,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籌建中國律師事務中心,任常務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為德恒律師事務所,任主任。現任德恒律師事務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德恒律師學院院長、教授,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研究生導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8)Bernd-Uwe Stucken 先生,獨立董事,法學博士,他是一位擁有超過15年商業經驗的執業律師,有8年在中國的從業經驗。現同時擔任Haarmann Hemmelrath & Partner's and Haarmann Hemmelrath Management Consultants' 上海代表處的執行合伙人、Sto AG和Seeber公司的董事。 (9)Thilo Ketterer先生,獨立董事,經濟管理博士,德國注冊會計師,歷任德國NEXIA國際集團審計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會計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現經德國紐倫堡羅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合伙集團委派至羅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團駐上海代表處擔任首席代表。 2、監事會成員 (1)李梅女士,監事長,金融學博士,曾任職于中國人民銀行教育司、金融管理司;歷任國泰證券有限公司董事會執行局辦公室主任、證券交易二部總經理。現同時擔任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澳洲執業會計師,財務學博士。歷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會計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會計師,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會計總監,安聯保險亞太區財務總監。現任安聯資產管理公司亞太區財務與控制總監。 (3)古韻女士,職工監事,碩士。曾任職于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室、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總部,現擔任總經理助理兼本公司監察稽核部總監兼董事會秘書。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1)先江先生, 簡歷同上。 (2)張維寰先生,副總經理,金融專業碩士。歷任山東證券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君安證券公司債券部副總經理,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聯合證券公司副總裁。 (3)石正同先生,副總經理,經濟學碩士。歷任荷蘭銀行臺北分行協理,日本大和投信(香港)資深投資經理,英國保誠投信(臺北)投資長,匯豐中華投信(臺灣)投資部副總。 (4)孫建先生,副總經理,經濟學學士。歷任中信實業銀行(北京)本幣、外幣證券交易員、安聯集團德累斯登銀行投資管理公司德意志投資信托基金管理公司(法蘭克福)基金經理,負責在亞洲新興市場的股票投資。 (5)謝榮興先生,督察長,高級會計師,上海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歷任上海萬國證券公司黃埔營業部總經理、上海萬國證券公司總經理助理、董事和交易總監、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董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濟師、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 4、本基金基金經理簡介 李洪波,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曾任申銀萬國證券公司證券分析員、投資經理,華夏證券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大通證券公司營業部總經理、資產管理總部副總經理。2004年10月加盟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從事投資組合管理工作。2005年12月起任德盛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7年1月起兼任德盛優勢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基金投資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投資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主管投資的副總經理、投資組合管理部負責人、固定收益業務負責人、研究部負責人及高級基金經理1-2人(根據需要)組成。 6、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名稱: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 法定代表人:翟鴻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4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2)391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25號 注冊資本:42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聯系人:鄭鵬 電話:010-85238418 傳真:010-85238680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95577 (二)主要人員情況 華夏銀行基金托管部成立于2004年7月,內設市場綜合室、交易管理室和稽察室3個職能處室,并在上海、深圳分行設立2個托管分部。基金托管部共有員工17人,全部具有基金從業資格,高管人員均擁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華夏銀行于2005年2月2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獲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是《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管理辦法》實施后取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格的第一家銀行。自成立以來,華夏銀行基金托管部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行業精神,始終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資產,提供優質托管服務"的原則,堅持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依托嚴格的內控管理、先進的技術系統、優秀的業務團隊、豐富的業務經驗,嚴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協議所規定的各項義務,為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和資產管理機構提供安全、高效、專業的托管服務,取得了優異業績。截至2007年12月末,已托管長城貨幣市場基金、國聯安德盛精選股票基金、萬家貨幣市場基金、諾安優化收益債券、益民紅利成長混合型基金等5只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 12 只其它受托資產產品,托管各類資產規模 150.69 億元。 四、 相關服務機構 (一) 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 直銷機構 名稱: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8號金茂大廈46樓 法定代表人: 符學東 電話:021-50478080 傳真:021-50479059 網址:www.gtja-allianz.com 聯系人:茅斐 2. 代銷機構 名稱: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 法定代表人:翟鴻祥 電話:010-85238512 聯系人:李慧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95577 3. 代銷機構: 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電話:010-66107900 聯系人:田耕 4. 代銷機構 名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68號上海銀行大廈29層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3867 6161 聯系人:芮敏琪 5. 代銷機構 名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 王開國 電話: 021-53594566 聯系人: 金蕓 6. 代銷機構 名稱: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 謝平 電話:021-54033888 聯系人: 王序微 7. 代銷機構 名稱: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樓 法定代表人: 王志偉 電話: 020-87555888-875 聯系人: 肖中梅 8.代銷機構 名稱: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 號國際企業大廈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話:010-66568587 聯系人:郭京華 9. 代銷機構 名稱: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電話:02168419974 聯系人:楊盛芳 10. 代銷機構 名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電話:021-58781234 聯系人:曹榕 11. 代銷機構 名稱: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8-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511 聯系人:黃健 12.代銷機構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電話:(0755)83195912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95555 聯系人:楊旭 13.代銷機構: 名稱: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 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法定代表人:馬昭明 電話: 0755-82492000 聯系人: 盛宗凌 14.代銷機構: 名稱: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富華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陳小憲 客服中心電話:95558 電話:(010)65544256 傳真:(010)65541281 聯系人:朱慶玲 (二) 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8號金茂大廈46樓 法定代表人: 符學東 電話:021-50478080 傳真:021-50470826 網址:www.gtja-allianz.com 聯系人:仲曉峰 (三)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機構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 上海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05室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05室 負責人:廖海 電話: 021-51150298 傳真: 021-51150398 聯系人: 廖海 經辦律師: 廖海、呂紅 (四) 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住所(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266號恒隆廣場50樓 負責人:蔡廷基 聯系電話:021-53594666 傳真:021-62881889 聯系人:黎俊文 經辦注冊會計師:陳思杰、于榮 五、 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德盛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 六、 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 七、 基金的投資目標 通過投資財務穩健、業績良好、管理規范的公司來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 八、 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在股票投資方面的主要投資對象是具有創值能力的公司,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經營獲利能力、資本成本和增長能力。 在正常的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資產配置的基本范圍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債券、貨幣市場工具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的5%-4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上述投資比例將按屆時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規予以修改,在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進行公告。 九、 基金的投資策略及投資程序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股票投資上主要根據上市公司獲利能力、資本成本、增長能力以及股價的估值水平來進行個股選擇。同時,適度把握宏觀經濟經情況進行資產配置。具體來說,本基金通過以下步驟進行股票選擇: 首先,通過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標來衡量公司的獲利能力,通過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標來衡量公司的資本成本;其次,將公司的獲利能力和資本成本指標相結合,選擇出創造價值的公司;最后,根據公司的成長能力和估值指標,選擇股票,構建股票組合。 投資管理流程分為投資研究、投資決策、投資執行、投資跟蹤與反饋、投資核對與監督、風險控制六個環節。 1、 投資研究 為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資研究過程中,將定期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和投資研究聯席會,為投資決策提供準確的依據。 投資決策委員會對目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貨幣政策、利率水準等總體經濟數據及風險預算模型測算的資產配置方案進行分析和討論,對基金經理提交的報告進行討論和表決,決定各基金在一段時期內的資產配置方案。 基金經理和研究組定期召開的投資研究聯席會議主要討論可投資股票、確定股票庫等,為基金投資提供投資對象。固定收益研究組和基金經理定期研究債券和可轉債投資組合的構建與管理。 2、 投資決策 (1)基金投資策略報告的形成 風險預算由數量策略部和風險管理部定期制定,并進行不定期的調整。數量策略部和風險管理部通過分析股票資產和債券資產的波動特征,利用風險預算模型和原理測算兩類資產的配置比例,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的資產配置決策提供依據。 基金經理定期結合風險預算、國內外經濟形勢、市場走勢及投資研究會議的討論結果擬訂《投資策略報告》,闡述自身的投資策略,并明確下一階段股票、固定收益類證券、現金和融資的投資比例。 (2)可投資證券備選庫的建立和維護 每季度研究組和基金經理針對不同產業的特征,依據各公司的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未來成長性等,提出可投資證券名單,討論后確定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并上報投資總監。若證券備選庫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變化,研究員應該及時提出最新的研究報告,并通知投資總監,在取得投資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應調整。 (3)核心證券庫的建立和維護 研究員或基金經理對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名單中的公司進行深入的研究和調研,并出具研究報告,經投資研究聯席會議討論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證券庫中。 (4)固定收益證券和可轉債組合的建立和維護 債券研究組和基金經理定期或不定期對交易所、銀行間等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證券和可轉債等其它金融工具進行研究分析,根據對利率期限結構及其它市場因素的判斷,確定固定收益證券和可轉債的投資對象和范圍,并根據證券的市場走勢和估值水平構建投資組合。 基金經理制定或調整投資組合時,原則上須選擇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研究員或基金經理對于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須持續追蹤其基本面及股價變化,并適時提出修正報告,以利基金經理進行投資決策。 基金經理在投資分析的基礎上進行投資組合管理,并對其投資組合負責。 3、 投資執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為都通過基金交易部統一執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資訊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開運作。 對于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資決策委員會決議和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經理應暫停執行該等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基金經理,并向投資總監、監察稽核部匯報。 4、 投資跟蹤與總結 基金經理定期進行投資總結,對已發生的投資行為進行分析和總結,為未來的投資行為提供正確的方向。 基金經理定期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資總結報告》,對其投資組合的表現進行分析,并對投資過程中的不足提出改進意見。 如果發現基金可投資證券備選庫和核心證券庫中的證券的基本面情況有變化的,基金經理可提議召開臨時投資研究聯席會議,討論是否要修改備選證券庫和核心證券庫。 基金經理根據情況的變化,認為有必要修改資產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資項目方案的,應先起草《投資策略報告》或《重大投資項目建議書》,經投資總監簽閱后報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決定。 5、 投資核對與監督 基金事務部交易清算員通過交易數據的核對,對當日交易操作進行復核,如發現有違反《證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須立刻向投資總監匯報,并同時通報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相關基金經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負責對基金投資的日常交易行為進行實時監控。 6、 風險控制 基金投資管理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包括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基金投資管理組織體系內部的風險管理,另一個層次是獨立的風險管理機構(包括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對投資管理過程的風險監控。 投資總監負責基金投資管理全流程的風險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切實貫徹風險控制的原則;另一方面根據獨立風險管理機構(包括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監察稽核部、風險管理部)的風險評估意見,及時制定相應的改進和應對措施,并責成相關部門和人員切實落實和執行。 十、 基金的業績比較標準 本基金的業績基準為滬深300指數×85%+上證國債指數×15% 如果今后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經過適當的程序后變更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在考慮了該基金股票組合的投資標的、構建流程以及市場上各個股票指數的選股方式和歷史情況后,我們選定滬深300指數作為其基金股票組合的業績基準;債券組合的業績基準則采用了市場上通用的上證國債指數。 本基金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在正常的市場情況下,基金的平均股票倉位將達到85%,所以,業績基準中的這一資產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十一、 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中高風險,較高的預期收益。 十二、 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08年1月15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報告財務資料未經審計師審計。 1、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項目 期末市值(元)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銀行存款和清算備付金合計 330,011,007.98 9.38% 股票 3,150,793,952.48 89.59% 債券 720,739.80 0.02% 權證 0.00 0.00% 其他資產 35,546,410.74 1.01% 合計 3,517,072,111.00 100.00% 2、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行業分類 市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10,888,273.05 0.31% B 采掘業 117,971,309.44 3.41% C 制造業 1,506,658,696.69 43.53% C0 食品、飲料 227,763,056.74 6.58% C1 紡織、服裝、皮毛 6,201,384.66 0.18% C2 木材、家具 35,316,826.65 1.02% C3 造紙、印刷 0.00 0.00% C4 石油、化學、塑膠、塑料 241,829,402.77 6.99% C5 電子 0.00 0.00% C6 金屬、非金屬 130,383,727.70 3.77% C7 機械、設備、儀表 828,617,464.47 23.94% C8 醫藥、生物制品 36,546,833.70 1.05% C99 其他制造業 0.00 0.00% D 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0.00 0.00% E 建筑業 75,039,558.42 2.17% F 交通運輸、倉儲業 260,440,840.17 7.53% G 信息技術業 315,655,173.14 9.12% H 批發和零售貿易 271,410,711.04 7.84% I 金融、保險業 383,853,847.77 11.09% J 房地產業 94,769,501.76 2.74% K 社會服務業 87,107,256.00 2.52% L 傳播與文化產業 0.00 0.00% M 綜合類 26,998,785.00 0.78% 合計 3,150,793,952.48 91.04% 3、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期末數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600582 天地科技 5,103,997 262,243,365.86 7.58% 2 601006 大秦鐵路 7,091,751 181,690,660.62 5.25% 3 600122 宏圖高科 6,397,189 172,084,384.10 4.97% 4 600058 五礦發展 3,779,328 166,970,711.04 4.82% 5 000887 ST 中 鼎 8,246,880 154,051,718.40 4.45% 6 000422 湖北宜化 6,056,939 139,370,166.39 4.03% 7 600162 香江控股 4,972,740 122,180,221.80 3.53% 8 600005 武鋼股份 5,978,791 117,782,182.70 3.40% 9 600036 招商銀行 2,629,535 104,208,472.05 3.01% 10 600519 貴州茅臺 449,795 103,452,850.00 2.99% 4、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債券類別 債券市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 國家債券投資 0.00 0.00% 央行票據投資 0.00 0.00% 金融債券投資 0.00 0.00% 企業債券投資 0.00 0.00% 可轉債投資 720,739.80 0.02% 債券投資合計 720,739.80 0.02% 5、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明細 序號 名 稱 市 值(元)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1 大荒轉債 720,739.80 0.02% 2 - - - 3 - - - 4 - - - 5 - - -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資的前十名證券中,無報告期內發行主體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處罰的證券。 2)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3)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基金的其他資產包括: 資產項目 金額(元) 交易保證金 3,287,778.34 應收申購款 3,556,246.24 應收利息 88,391.65 應收證券清算款 28,613,994.51 合計 35,546,410.74 4) 本基金未持有處于轉股期的債券。 5) 本基金本報告期內獲得權證的數量及成本總額: 獲得方式 獲得權證數量總計(份) 成本總額(元) 被動持有 0 0.00 主動投資 0 0.00 6) 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 期初基金總份額 本期基金總申購份額 本期基金總贖回份額 期末基金總份額 3,048,890,051.71 260,490,973.25 678,561,998.14 2,630,819,026.82 十三、 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階段 2006-01-01至2006-12-31 2007-01-01至2007-12-31 2005-12-28至2007-12-31 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 115.07% 133.07% 401.25% 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 97.47% 128.21% 352.39% 超額收益率 17.60% 5.03% 48.86% 凈值增長率標準差 1.53% 2.03% 1.79% 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標準差 1.19% 1.95% 1.62% 收益率標準差之差 0.34% 0.08% 0.17% 十四、 費用概覽 (一)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7、銀行匯劃費用; 8、在有關規定允許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從基金財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銷售服務費的具體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在招募說明書或有關公告中載明。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本基金終止清算時所發生費用,按實際支出額從基金財產中扣除。 (二)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付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支付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9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驗資費用、會計師和律師費用、信息披露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其他具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依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執行。 (四)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 調高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五)基金稅收 根據財政部財稅[2004]7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稅字[2005]11號文《關于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買賣股票按照0.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稅字[2005]102號文《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的各類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十五、 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方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8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1、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內容。 2、 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增加了代銷機構工商銀行的信息、更新了代銷機構華夏銀行、國泰君安證券的信息。 3、 在"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部分,增加了網上交易申購費率優惠的內容,包括通過興業證券、聯合證券、華夏銀行、農業銀行、廣發證券、中信銀行、工商銀行等網上銀行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僅限于前端收費模式)享受的優惠措施;修改了基金的轉換的內容;修改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的內容。 4、 在"九、基金的投資"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 5、 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業績"。 6、 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資產的估值"。 7、 在"二十、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部分,更新了"四、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復核"的相關內容。 8、 更新了"二十一、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部分的內容。 9、 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應披露事項"。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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