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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41,606,143股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1月21日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股改實施日期 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陽光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5年12月22日召開的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06年1月13日實施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承諾 1、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2、除北流市新星有限公司(簡稱“新星公司”)之外的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均已承諾其持有的陽光股份非流通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3、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燕趙公司”)、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北國投”)、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首創置業”)承諾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上述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4、除法定最低承諾外,燕趙公司、首創置業還都做出了如下特別承諾:自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5年內,燕趙公司、首創置業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轉讓(簡稱“減持”),減持價格不低于人民幣10元/股(如公司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或股票分紅方案、配股等,減持價格限制標準做相應除權調整)。燕趙公司(或首創置業)如有違反承諾的賣出交易,燕趙公司(或首創置業)將賣出資金劃入公司帳戶歸全體股東所有。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關于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關墊付對價及償還情況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曾經有一名非流通股股東新星公司聯系不到,為了順利推進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公司另外一名股東首創置業按照本公司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先行代為墊付了新星公司的執行對價安排。 2007年4月12日,新星公司將其持有陽光股份的796,824股股份轉讓給了北流市永豐經濟貿易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永豐經貿公司”),并于2007年5月30日辦理完畢證券過戶手續。永豐經貿公司股東證券帳戶為:0800034864,其受讓所持股份處于限售狀態。 2007年10月11日,永豐經貿公司償還了首創置業代為墊付的股份230,766股,償還后永豐經貿公司所持限售股份為566,058股。 2007年10月15日,本公司實施了10送3股的分紅派息方案,永豐經貿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限售股份增至735,875股。首創置業同意永豐經貿公司所持本公司的股份申請解除限售。 四、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情況 1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41,606,143股 2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1月21日 3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單位:股) 序號 股東名稱 持有有限售條件 本次上市數量 的流通股股數 1 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2,821,165 18,982,618 2 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11,195,283 11,195,283 3 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10,692,367 10,692,367 4 北流市永豐經濟貿易信息咨詢服務 735,875 735,875 有限公司 合計 45,444,690 41,606,143 ================續上表========================= 序號 股東名稱 剩余有限售條件 的流通股股數 1 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838,547 2 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0 3 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0 4 北流市永豐經濟貿易信息咨詢服務 0 有限公司 合計 3,838,547 五、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表 股份類型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股份數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201,444,690 37.61 1、國家持股 0 0 2、國有法人持股 11,195,283 2.09 3、其他內資持股 34,249,407 6.39 4、境外法人持股 156,000,000 29.12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334,207,674 62.39 1、人民幣普通股 334,207,674 62.39 三、股份總數 535,652,364 100 ================續上表========================= 股份類型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股份數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159,838,547 29.84 1、國家持股 0 0 2、國有法人持股 0 0 3、其他內資持股 3,838,547 0.72 4、境外法人持股 156,000,000 29.12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375,813,817 70.16 1、人民幣普通股 375,813,817 70.16 三、股份總數 535,652,364 100 六、保薦機構核查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金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核查,認為陽光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中所涉及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基本滿足解除限售的條件,具體如下: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之日,陽光股份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項承諾,均不存在對陽光股份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或陽光股份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永豐經貿公司已經全部償還了股權分置改革中首創置業代為的墊付股份,首創置業也已書面同意永豐經貿公司所持陽光股份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比例(或數量)均等于相應股東所持全部限售期滿股份的比例(或數量);本次申請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影響燕趙公司、首創置業履行在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特別承諾,即自陽光股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5年內,其所持有的陽光股份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轉讓,減持價格不低于人民幣10元/股。 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陽光股份本次申請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交易所規則的有關規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七、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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