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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有限售條件股份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39,239,95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1月17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根據經公司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資本公積金定向轉增股本方案,公司向流通A股股東轉增股本,流通A股股東每10股獲得4.6445股的轉增股份,共計獲得轉增股份40,233,556股,非流通A股股份以此獲得上市流通權。流通A股股東所獲得的轉增股本中,扣除其因公司股本擴張而應得的 6,997,054 股外,其余33,236,502股為非流通A股股東定向向流通A股股東安排的對價股份。按照《股權分置改革備忘錄第2號——信息披露(1)》的計算口徑,以本次轉增后的流通A股93,623,292股為基數,本次定向轉增相當于流通A股股東每10股獲得3.55股的對價股份。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日期: 2006年6月5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 2006年6月14日。 二、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時作出的承諾及承諾履行情況 1、承諾情況 本公司非流通A股股東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作出相關法定承諾。 2、承諾履行情況 根據本公司董事會的核查,截至本說明出具之日,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未上市流通或轉讓,已嚴格履行了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承諾。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為2008年1月1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39,239,95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的數量占公司股份 序號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股份數 的股份數量 總數的比例 (股) (股) (%) 1 廣州福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129,968,232 39,239,950 5.0000 合計 129,968,232 39,239,950 5.0000 四、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表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表: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股份數量 占總股本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328,133,187 41.81 1、國家持股 — — 2、國有法人持股 198,119,716 25.24 3、其他內資持股 130,013,471 16.57 其中:(1)境內法人持 129,968,232 16.56 股 (2)境內自然人持股 45,239 0.006 (高管股) 4、外資持股 — —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456,665,823 58.19 1、人民幣普通股 210,204,505 26.79 2、境內上市外資股 246,461,318 31.40 三、股份總數 784,799,010 100.00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股份數量 占總股本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288,893,237 36.82 1、國家持股 — — 2、國有法人持股 198,119,716 25.24 3、其他內資持股 90,773,521 11.57 其中:(1)境內法人持 90,728,282 11.56 股 (2)境內自然人持股 45,239 0.006 (高管股) 4、外資持股 — —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495,905,773 63.18 1、人民幣普通股 249,444,455 31.79 2、境內上市外資股 246,461,318 31.40 三、股份總數 784,799,010 100.00 五、保薦機構核查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經核查,認為: *ST賽格原非流通A股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所作出的承諾均得以完全履行;*ST賽格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股份上市申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ST賽格本次有限售條件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人同意*ST賽格本次有限售條件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說明事項 1、公司于2007年6月14日辦理了第一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事宜。關于此次股權分置改革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已經于2007年6月13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香港《文匯報》進行了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東為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和廣州福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一大股東(占公司總股本的30.24%)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6月1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辦理了數量為39,239,950股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續,其所持有的其他有限售條件股份按規定繼續鎖定。 公司持股比例5%以下的原非流通股A 股股東已于2007年6月1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辦理了相應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續,該部分股份數量為44,150,000股。 廣州福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占公司總股本的16.56%)于2007年6月14日獲得了39,239,950股有限售條件股份(占公司總股本5%)的上市流通權,但其當時未申請辦理相應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續。 2、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事項。 3、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也不存在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七、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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