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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發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數量為3,359,344股; 2、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3,359,344股;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8年1月14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要點: 全體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8 股股份對價。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日期、屆次: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5年12月9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6年1月9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為 2008年1月14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總數3,359,344股,占限售股份總數的2.662%、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的2.714%和公司股份總數的1.344%; 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數占無限 通股數占限售 售條件股份總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股份總數的比 數的比例 號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份數 流通股數 例 1 企榮貿易有限公司 3,359,344 3,359,344 2.662% 2.714% 合計 3,359,344 3,359,344 2.662% 2.714% ================續上表========================= 本次可上 市流通股 數占公司 序 股份總數 號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的比例 1 企榮貿易有限公司 1.344% 合計 1.344%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限售股份持有 承諾內容 承諾履行情 人名稱 況 企榮貿易有限 ① 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 公司 日起,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② 在前項 遵守承諾 承諾期滿后,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 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特發信息股份總數的比例在 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 百分之十。 四、股本變動結構表 股份類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26,225,224 122,865,880 1.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26,225,224 122,865,880 其中: 國家及國有法人持股 122,841,186 122,841,186 境內一般法人持股 境內自然人持股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3,359,344 0 2.內部職工股 3.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 4.高管股份 24,694 24,694 5.其他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 126,225,224 122,865,880 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23,774,776 127,134,120 1.人民幣普通股 123,774,776 127,134,120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3.境外上市的外資股持有 限售股 4.其他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合計 123,774,776 127,134,120 三、股份總數 250,000,000 250,000,000 五、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保薦機構金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特發信息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項承諾。特發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響其他股改承諾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實行限售安排。特發信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項 1、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公司股改中不存在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情況; 2、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觸及其承諾,公司將及時公告提示廣大投資者。 七、備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 保薦機構核查報告 深圳市特發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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