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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實海外中國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與贖回業務公告
嘉實海外中國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10月12日生效,根據《嘉實海外中國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實海外中國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有關規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1月11日起開始辦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基金簡稱:嘉實海外,基金代碼:070012)。 一、基金日常申購業務 (一)辦理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同時開放交易的工作日為本基金的開放日,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投資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時間之外提出申購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二)申購數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首次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首次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已通過本基金代銷機構或/及直銷中心認購本基金者除外);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 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或采用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申購費率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按照申購金額遞減,即申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申購費率越低。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M<50萬 1.5% 50萬≤M<200萬 1.2% 200萬≤M<500萬 0.8% M≥500萬 單筆1000元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資產,申購費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基金日常贖回業務 (一)辦理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同時開放交易的工作日為本基金的開放日,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投資者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約定的日期和時間之外提出贖回申請的,其基金份額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二)贖回份額限制 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000份(如該帳戶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1000份,則必須一次性贖回基金全部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10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三)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按照持有時間遞減,即相關基金份額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贖回費用等于贖回金額乘以所適用的贖回費率。具體如下: 持有期限 贖回費率 <365天 0.5% 365天≤M<730天 0.3% ≥730天 0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其中25%的部分歸入基金財產,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等相關手續費。 三、基金規模控制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匯復[2007]330號文,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外匯額度范圍內,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外匯額度等值的人民幣金額確定本基金規模控制目標。 若本基金開放日當日基金規模接近或達到規模控制目標,本基金管理人將于次日公告暫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購業務并自公告當日起不再接受申購申請。 若單一開放日凈申購金額超過當日可用額度,本基金管理人將對當日的申購申請根據可用額度實施比例配售。若投資者的申購申請被部分確認為無效,基金管理人將退還其無效申請部分對應的申購款項。本基金管理人于次日公告暫停申購并在公告日不再接受申購申請。 四、基金份額凈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將從2007年1月11日起,在T+2日(T日為開放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五、基金銷售機構 (一)直銷機構: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代銷銀行 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華夏銀行 、北京銀行、深圳平安銀行。 (三)代銷券商 中信證券、中國銀河證券、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證券、申銀萬國證券、中信建投證券、海通證券、聯合證券、興業證券、招商證券、國都證券、湘財證券、中銀國際證券、中信萬通證券、長城證券、渤海證券、華泰證券、東方證券、東北證券、平安證券 、江南證券、財富證券、中信金通證券、長江證券、國信證券、金元證券、國海證券、國盛證券、光大證券、德邦證券、民生證券、山西證券、西部證券、廣州證券、國聯證券、東吳證券 、南京證券、信泰證券、東海證券、浙商證券、上海證券、中原證券、華龍證券、新時代證券、安信證券、恒泰證券。 (四)網上交易系統 投資者可持農行金穗卡、建行龍卡、中國銀行借記卡(除深圳外的廣東地區)、廣發銀行卡、興業銀行卡、招行借記卡、浦發東方卡、中信銀行卡、光大銀行卡、北京銀行卡、昆明商行卡、南京銀行卡、杭州商行卡、長沙商行卡、上海農村商行卡、順德農信社卡、金華商行卡、溫州銀行卡、濟南商行卡,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辦理本基金網上交易業務。 六、提示 1.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公告僅簡要說明了本基金開放申購和贖回業務的有關事項。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敬請查閱刊載于2007年9月27日《上海證券報》D9-12版、2007年10月8日《中國證券報》A09-12版、2007年10月9日《證券時報》C13-16版及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及發售公告。 投資者還可通過撥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010)65185566,咨詢、了解本基金詳情。 歡迎廣大投資者垂詢、惠顧辦理本基金的開戶、申購等相關業務。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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