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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07年12月27日上午9:30 2、股權登記日:2007年12月20日 3、會議召開地點: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辦公樓一樓會議室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會議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吳潮忠 7、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58,695,716股,占股權登記日公司股份總數240,734,885股的65.92%。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候選人、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國信聯合律師事務所盧旺盛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采用集中表決、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該議案采用累積投票制,會議選舉吳潮忠先生、洪惠平先生、鄭明略先生、李麗璇女士、楊傳楷先生和曾旭釗先生為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表決結果情況如下: 1、吳潮忠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2、洪惠平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3、鄭明略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4、李麗璇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5、楊傳楷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6、曾旭釗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該議案采用累積投票制,會議選舉阮峰先生、羅紹德先生和普烈偉先生為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表決結果情況如下: 1、阮峰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2、羅紹德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3、普烈偉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該議案采用累積投票制,會議選舉鄭伍昌先生和王哲生先生為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表決結果情況如下: 1、鄭伍昌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2、王哲生 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2007年12月27日,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陳章銳、黃曉鴻、孟超先生為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上述二名股東代表監事與三名公司職工代表監事一起組成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陳章銳、黃曉鴻和孟超先生簡歷詳見附件)。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 ; 本項議案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總股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 本項議案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總股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 本項議案同意票158,695,716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總股數的100%;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信聯合律師事務所盧旺盛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本次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1、陳章銳,男,53歲,助理工程師,曾供職揭陽縣地都農械廠,主管生產與供銷,1984年獲科技成果二等獎;曾任揭東縣東陽機械石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揭陽市外輪橡膠機械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與公司擬聘的其他董事、監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2黃曉鴻,男,29歲,大學文化,會計師,中共黨員,公司財務部職員,曾任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與公司擬聘的其他董事、監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3、孟超,男,34歲,大學本科,機械工程師,畢業于湖北工學院機械工程系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曾任職十堰達峰軟軸有限公司、曾任吉林市吉達軟軸有限公司技術部副經理。現任本公司技術部經理。 與公司擬聘的其他董事、監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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