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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經濟特區富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12,028,761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2月27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1、資產重組對價:注入優質資產,將資產重組所帶來的盈利能力的提升作為對價安排的重要內容; 2、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登記日收市時登記在冊的公司流通股股東支付39,111,604股股份,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2股。 (二)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日期: 2006年11月27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公司200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暨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6 年12月25日。 二、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承諾及承諾履行情況 (一)承諾情況 除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外,公司第一、第二大股東作出的特別承諾事項如下: 1、第一大股東珠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珠海國資委”)作出的特別承諾: (1)限售承諾 為保持粵富華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股價的穩定,珠海國資委承諾在前述承諾期(法定限售期一年)期滿后,24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出售其所持股份。 (2)最低減持價格承諾 在粵富華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的5年內,珠海國資委通過二級市場賣出所持有粵富華股票的價格不低于近5年的最高交易價格9.97元。 (3)追加對價承諾 珠海國資委對置入上市公司的功控集團未來三年經營業績做出承諾,如果功控集團的凈利潤在2006年,或者2007年,或者2008年中的任何一年少于7500萬元時,珠海國資委將對粵富華流通股股東(即,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按照差額比例追送股份。 (4)墊付對價承諾 對未明確表示同意參與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業公司、珠海科技獎勵基金會、珠海教育基金會、珠海兒童基金會、發展銀行、農行珠海分行聯社及珠海義海公司)及由于存在股權質押、凍結等情形無法執行對價安排的非流通股股東(紡織集團、冠華輕紡、深圳市中科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重慶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行代為墊付對價安排。 2、 第二大股東珠海市紡織工業集團公司特別承諾 承諾在其法定限售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二)承諾履行情況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法定承諾及在股權分置改革中做出的特殊承諾,不存在應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諾義務。 三、粵富華自股改實施后至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之日,公司總股本沒有發生變化。 四、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墊付對價及償還情況 申請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是否存在墊 墊付對價 已償還墊付對價數量 付對價情況 數量 深圳市中科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 是 2,744,627 2,744,627 限公司 中國化纖總公司 否 __ 信達投資有限公司 否 __ 重慶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是 1,372,314 1,372,314 北京市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基金會 是 658,711 658,711 珠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是 274,463 274,463 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業有限 是 274,463 274,463 公司 中國農業銀行珠海市香洲區支行 否 __ 合計 - 5,324,578 5,324,578 ================續上表========================= 申請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是否存在墊 償還時間 付對價情況 深圳市中科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 是 2007年12月 限公司 中國化纖總公司 否 信達投資有限公司 否 重慶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是 2007年12月 北京市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基金會 是 2007年12月 珠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是 2007年12月 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業有限 是 2007年12月 公司 中國農業銀行珠海市香洲區支行 否 合計 -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為2007年12月27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總數為12,028,76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49%,具體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 號 - 數量(股) 售的股份數量 份數量占公司股份總 - - (股) 數的比例(%) 1 深圳市中科招商創業投資 3,855,373 3,855,373 1.12 - 管理有限公司 2 重慶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 1,927,686 1,927,686 0.56 - 限公司 3 中國化纖總公司 2,544,546 2,544,546 0.74 4 信達投資有限公司 1,927,686 1,927,686 0.56 5 北京市中國人民大學教育 925,289 925,289 0.27 - 基金會 6 珠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385,537 385,537 0.11 7 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 385,537 385,537 0.11 - 業有限公司 8 中國農業銀行珠海市香洲 77,107 77,107 0.02 - 區支行 合計 - 12,028,761 12,028,761 3.49 ================續上表=========================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剩余股份限售 號 - 數量 1 深圳市中科招商創業投資 0 - 管理有限公司 2 重慶超思信息材料股份有 0 - 限公司 3 中國化纖總公司 0 4 信達投資有限公司 0 5 北京市中國人民大學教育 0 - 基金會 6 珠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0 7 珠海經濟特區紅塔仁恒紙 00 - 業有限公司 8 中國農業銀行珠海市香洲 0 - 區支行 合計 - 0 六、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表 股份類型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變更前 變動數(股) 數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110,408,364 32.002% -12,028,761 1、國家持股 56,568,194 16.396% 0 2、國有法人持股 33,344,876 9.665% -3,469,835 3、其他內資持股 20,495,294 5.94% -8,558,926 其中:境內法人持股 20,414,726 5.917% -8,558,926 境內自然人持股 80,568 0.023% 0 4、外資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234,589,056 67.997% +12,028,761 1、人民幣普通股 234,589,056 67.997% +12,028,761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3、境外上市的外資股 4、其他 三、股份總數 344,997,420 100.00% - ================續上表========================= 股份類型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變更后 數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98,379,603 28.516% 1、國家持股 56,568,194 16.396% 2、國有法人持股 29,875,041 8.659% 3、其他內資持股 11,936,368 3.46% 其中:境內法人持股 11,855,800 3.436% 境內自然人持股 80,568 0.023% 4、外資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246,617,817 71.484% 1、人民幣普通股 246,617,817 71.484%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3、境外上市的外資股 4、其他 三、股份總數 344,997,420 100.00% 七、保薦機構核查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截至本報告出具日,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意見如下: 粵富華相關股東嚴格履行了在股改中做出的承諾。粵富華董事局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符合相關規定。 八、其他說明事項 1、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九、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珠海經濟特區富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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