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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土地委托開發協議 長春經開投資收益降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0:15 市場報
長春經開投資收益降低 本報記者 林紅軍 約8分鐘后就跌停,讓投資者心存疑惑,究竟是什么消息讓長春經開如此快速跌停。《市場報》記者獲悉,長春經開12月18日發布公告,宣布解除證監會在去年年末批準的“南部土地委托開發協議”。而此次協議的解除,是因為出現了“一系列不能履約”的因素。 消息公布后,分析人士認為,市場此種表現主要是因長春經開由此導致的預期收益大大降低所致。 投資明年結清 2006年8月4日長春經開就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準備購買長春南部新城核心區24宗國有土地。該項目宗地位于長春市南部新城核心區人民大街以東、南三環以南、伊通河以西、環城高速公路以北區域,土地總面積194.89萬平方米。經協商,公司對該項目宗地支付土地出讓凈收益確定為18.5億元。這一方案很快就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許可,長春經開在2007年11月24日發布的公告中也表示,2007年,公司預期通過開發南部新城核心區土地一級開發業務獲得利潤4161萬元。 不過,這一美好的夢想卻因為一系列因素而被迫終止。 18日,長春經開再次發布公告,由于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及吉林省、長春市政府年度建設用地開發指標的影響,整個土地開發不能按協議約定如期進行,致使其土地委托開發資金呆滯、企業財務運轉出現嚴重困難,因此公司董事會通過《關于解除“南部土地委托開發協議”的議案》。 同時,在《南部土地委托開發協議》解除后,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約定承擔不能履約的后果責任。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應返還長春經開為履行原協議于2006年12月25日支付給的18.5億元,同時按年利率8%計算支付占款利息。 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上述款項利息合計近1.5億元。此外,在2007年12月31日前,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返還現款或承接等額乙方銀行債務方式向長春經開支付本金12億元和1.5億元利息。2008年4月30日前,結清余款6.5億元。 “地性”之爭 《市場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長春經開投資解約的關鍵所在,是對長春南部新城核心區土地用途的分歧。 早在準備購買此處土地時長春經開就曾表示,南部新城核心區1.95平方公里“經營性土地”位于長春市新建市政大樓周邊,處于該區域的黃金地段,是長春市未來金融及商業中心,隨著商業繁榮程度不斷提高和住宅開發快速發展,土地價值在未來幾年內將會出現較大的增值,這為公司未來實現土地開發收益提供了保障。 長春經開也設想抓住南部新城建設契機,通過多種方式積極籌措土地開發資金,盡快推進該區域宗地的收儲、整理工作,促使其早日達到招拍掛的條件,一方面實現土地開發投資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如期獲得土地使用權,從而實現土地商業開發,向房地產開發業務轉型。 不過,這一規劃顯然沒有最終成行。長春經開18日表示,長春市政府對原協議目標土地規劃進行了根本性的調整,綠地、廣場、行政及其他公益項目建設用地大幅度增加,原協議項下的24宗地已不復存在;新規劃對原協議目標土地的城市形象性、公益性和所有城市基礎設施完整性的開發建設要求,使本區域3.9平方公里土地失掉了以商業模式進行整體委托開發的可行性。 另外,應吉林省政府要求,新規劃還為吉林省政府預留了大面積的行政中心等建設用地。 針對此區域的規劃,18日,長春市南關區都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地塊的最終用途一直就存在爭議。長春市規劃局用地規劃處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長春市南部新城的規劃依然處在“完善的過程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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