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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糖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開地點:廣西南寧市亭洪路48號,公司二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熊可模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股東(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39,155,35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48.55%。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1、議案一:《關于公司與南化集團、南化股份繼續提供互保的議案》公司與南寧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南化集團”)及南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化股份”)分別繼續簽訂貸款互保協議,將雙方互保期限延長至2009年3月1日,互保額度不變。 (1)南化集團 與南化集團互為擔保累計金額最高為人民幣1.5億元,貸款銀行范圍僅限于: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南寧市商業銀行、南寧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那洪信用社、招商銀行以及其他在國內依法注冊的金融機構。 南化集團在廣西南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法定代表人:陳載華; 經營范圍:氯堿、食品添加劑、水處理劑等;經審計,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南化集團資產總額175,462.22萬元,負債總額105,045.31萬元,其中貸款總額87,415萬元,一年內到期的負債總額6,108.44萬元,凈資產32,589.13萬元,凈利潤798.85萬元。信用等級:AA級。 公司董事會意見:公司未上市以前已經與南化集團相互提供擔保,雙方多年來合作愉快。南化集團持有南化股份40.64%的股權,各項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在這幾年的擔保中,均能按期履行義務。董事會同意為其繼續提供貸款擔保,以保障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南化股份 與南化股份互為擔保累計金額最高為人民幣3億元,貸款銀行范圍僅限于: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等八家銀行。 南化股份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法定代表人:陳載華;經營范圍:氯堿化學工業及其系列產品、農藥、消毒劑等無機和有機化工產品生產等;經審計,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南化股份資產總額152,094.66萬元,負債總額88,368.61萬元,其中貸款總額75,665萬元,一年內到期的負債總額6,086萬元,凈資產63,726.05萬元,凈利潤5,319.51萬元。信用等級:AA+級。 公司董事會意見:南化股份是上市公司,2003年起 一直與我公司相互提供擔保,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在這幾年的擔保中,均能按期履行義務,雙方合作愉快。董事會同意為其繼續提供貸款擔保,以保障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截至2007年6月30日,我公司已對外擔保合計人民幣68,260萬元,占2006年度經審計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108,813.65萬元的62.73%,其中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23,260萬元。我公司控股子公司無對外擔保。 按照《證監會、銀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贊成139,155,353.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 2、議案二:《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方式及實施主體的議案》 公司將2007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原計劃投資“年產1萬噸生活用紙(以擦手紙為主)工程”的2,944.14萬元改為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寧天然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然紙業”)進行增資,由天然紙業作為實施主體建設該項目,項目總投資、建設地點及建設內容不變。 贊成139,155,353.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 3、議案三:《關于公司短期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為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根據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公司計劃在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間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累計使用募集資金額不超過1.28億元,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 贊成139,155,353.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 4、議案四:《關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200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后總股本由262,640,000股增加為286,640,000股。現對原《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如下修改: (1)、原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62,640,000元”,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86,640,000元”。 (2)、原第十九條“公司股份總數為262,640,000股,全部為普通股”,修改為“公司股份總數為286,640,000股,全部為普通股”。 贊成139,155,353.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桂云天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薛有冰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的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2、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3、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南寧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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