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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秋林被上證所公開譴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7:16 中國資本證券網(wǎng)
本報訊 昨天,上證所發(fā)布公告,公開譴責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前后矛盾,嚴重誤導投資者。 據(jù)悉,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26日發(fā)布公告,說明公司正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支行協(xié)商,討論公司貸款本金15,649萬元及利息的償還問題。由于該行要求公司先行支付保證金7,000萬元,公司正在籌集,待資金到位后雙方將簽訂有關協(xié)議。10月11日,該公司公告稱“該事項目前沒有新的進展,且至少一個月內(nèi)不能簽訂相關協(xié)議”。但時隔7天,該公司于10月18日發(fā)布公告,稱已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支行及相關方簽署《保證金協(xié)議》。 上證所審核認定,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前后矛盾,嚴重誤導了投資者。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7.2條、17.3條的規(guī)定,上證所決定對該公司和上述人員予以公開譴責,并將其計入上市公司誠信記錄。(包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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