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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34,914,880股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2月5日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2005年11月15日公司召開了股權分制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12月5日實施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的承諾及履行情況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在本公司股改中,除履行法定承諾義務外,還特別承諾: 1、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且出售價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幣10.00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但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增持的安泰科技股份上市交易或轉讓不受上述限制。 截至目前,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嚴格履行了以上承諾事項,其所持公司限售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鎖定,未上市交易。 三、鎖定期起始日至當前公司總股本的變化情況 2006年5月30日,公司實施了2005年度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公司總股本由31,740.8萬股增加到34,914.88萬股。 2006年11月22日,公司實施了增發5,200萬A股的增發方案,公司總股本由34,914.88萬股增加到40,114.88萬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數量為34,914,88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時間為2007年12月5日。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細清單 股東名稱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數量 數量(股) 流通數量(股)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 169,330,644 34,914,880 8.70%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最低減持價格的確定 公司股改方案中,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承諾:在獲得流通權后的二十四個月至三十六個月期間,當且僅當公司股票價格不低于10.00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時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2006年5月30日,根據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總股本31,740.8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股,本次轉增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31,740.8萬股增加到34,914.88萬股;同時,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紅利0.80元(含稅)。 2007年7月5日,根據公司2006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2006年末總股本40,114.88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金紅利0.80元(含稅)。 因此,以上兩個年度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最低減持價格由10.00元調整8.94(=10.00-0.08/1.1,四舍五入后為8.94)元。 六、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對所持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圖 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個月內,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暫無通過證券交易所系統出售本公司總股本5%以上解除限售股份的計劃。 同時,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承諾: 如果計劃未來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股份,并于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 5%以上的,中國鋼研科技集團公司將于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本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股份類別 本次上市前 本次變動增減(+,-)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170,219,203 -34,914,880 135,304,323 其中:1、國有法人持股 169,330,644 -34,914,880 134,415,764 2、境內自然人(高管)持股 888,559 0 888,559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231,414,672 34,914,880 266,329,552 股份總數 401,148,800 0 401,148,800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根據國信證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報告簽署之日,安泰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項承諾。 至安泰科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滿二十四個月之日(即2007年12月5日),鋼鐵研究總院持有的股改限售股份將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但鋼鐵研究總院所持有的該等股份在2007年12月5日之后的十二個月期間在安泰科技股票價格不低于8.94元時可以掛牌出售的數量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保薦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八、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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