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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糾紛僵持不下 四川宏華香港聆訊未過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05:07 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 蘇 瑞 北京報道 原本打算最遲12月就在香港啟動上市程序的四川宏華石油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宏華)不得不暫緩腳步。《華夏時報》記者獲悉,由于與部分職工的股權糾紛仍僵持不下,四川宏華11月15日在香港聯(lián)交所的聆訊并未通過,若要繼續(xù)上市,須再次聆訊。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四川宏華正在加速準備,力圖第二次聆訊過關。四川宏華副總任杰向本報記者表示,股權糾紛阻擋不了四川宏華香港上市。 而11月21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一紙“不予立案”的通知書,又將57名四川宏華的職工股東推向了無奈和憤慨的邊緣:誰有權動我的原始股權?如何才能通過正常的司法程序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中國高速發(fā)展的經濟成果,到底誰是分享的主體? “我們就要長期投資公司” 本報已經報道了四川宏華公司強行回購職工股東股權的來龍去脈(詳見本報《凱雷力推宏華H股上市 56名原始股東聯(lián)名抵制》),據悉,目前又有1名原始股東加入進來。 57名職工的代表陽清告訴本報記者,在和宏華公司正當交涉未果后,他們于2007年年初就將訴狀交到德陽中級人民法院,但到今天,無論是德陽中級人民法院、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還是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都并沒有立案,試圖從司法程序保障權利的努力并不能繼續(xù)。 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通知書上看到,不予立案的原因是“根據本院《關于第一審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級別管轄的規(guī)定》及《關于調整我省法院一審涉外民商案件地域管轄的通知》的規(guī)定,本案應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而據陽清介紹,他們早在2007年10月10日就去成都中院遞交過起訴狀,成都中院以“案情復雜,需研究”為由久拖未決,一直沒有立案。 在上告無門的時候,微妙的轉機出現(xiàn)了。陽清告訴記者,11月21日下午,經過德陽市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四川宏華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弭輾轉地表示,職工們如果因為不滿原本每股5.3616元的回購價格,公司愿意將回購的價格提高“一點”。 記者試圖向張弭求證,但張弭的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tài)。 陽清說:“并非因為價格,而是我們不愿意賣股份,公司發(fā)展的前景很好,我們要長期投資,要捍衛(wèi)股東身份及股東的權益。” 任杰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這部分職工是在胡攪蠻纏,這么做是沒有意義的。”對于股權糾紛是否會阻礙四川宏華的上市路,任杰表示:“上市不上市不是由他們說了算的。”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四川宏華正在加速準備,爭取在聯(lián)交所的第二次聆訊過關。 律師建議期權激勵 牛市盛宴中,公司一上市就能締造出一個個千萬富翁的財富故事,引得各方紛紛為股權競折腰。四川宏華良好的前景顯然具備續(xù)寫這種財富故事的資質,其公司網站上的信息顯示:四川宏華是中國第二大鉆井平臺生產商,現(xiàn)時年生產能力為100臺套石油鉆機和500臺泥漿泵,更有高達三分二的石油鉆機出口國際市場,如美國、加拿大和俄羅斯,截至2006年,其產值為20億元,應繳稅款為6000多萬元,出口創(chuàng)匯為2.2億美元。今年2月,凱雷亞洲增長基金聯(lián)合凱雷旗下Riverstone基金投資入股了四川宏華。 記者從這些職工保存的《川油廣漢宏華有限責任公司鉆采廠職工股認購卡(憑證)》看到了這么一行字:“本人擁護公司章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永不退股,并為公司共謀發(fā)展。” 于今年9月上市的北京銀行的全員持股計劃讓這57名職工看到了希望。陽清說,他們希望四川宏華能借鑒北京銀行的模式。公司完全可以將有限責任公司變?yōu)楣煞萦邢薰荆谐鲑Y人都可以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 “職工股一直在減,而四川宏華管理層個人股權卻在增加。如股東田弟勇的72660股轉讓給了一個高層,并沒有按照5.816元/股(5.3616元的轉讓價格加上2003年的分紅)的回購價格轉讓,而是按照1:1的比例轉讓了,這涉嫌侵占了股東利益。并且,經過此次股改,這位高層的股權從5%變成了36%。”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說。 股權的變動并不局限于個人。四川宏華擬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為香港宏海國際公司,2006年8月24日,四川宏華全部股權以2.08億元轉讓給了宏海國際。上述知情人士還向記者透露,今年7月,四川宏華鉆機因銷子質量的問題,在美國出現(xiàn)了重大事故,美國Nabors公司與宏華達成賠償協(xié)議:美國Nabors公司占宏海國際18%的股權,四川宏華還需向其提供海上鉆機生產技術。 事實上,讓職工分享公司的成績還是有多種方式,北京市銘達律師事務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建議說:“很多公司這樣設計,在上市之前清退職工股,在上市時,公司在公告中表明含有一部分期權。這部分期權就可以給予職工,行權之日可以再定。公司上市以后,經過審計后再將這部分期權分出來。如此一來,職工股東會傾向于同意回購,公司滿足了上市條件,雙贏結果何樂不為?交易所并不反對對于職工的獎勵期權,公司也可以靈活安排。”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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