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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會于2007年11月10日刊登了《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變更議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20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會期半天。 2.召開地點:廣東省深圳市華僑城洲際大酒店巴塞羅那廳 3.召開方式: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方式 4.召集人: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劉平春董事長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會議議案表決方式為現(xiàn)場投票和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出席會議的股東(委托人)191人,代表股份894,108,36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68.76%。其中,參加現(xiàn)場投票的股東(委托人)39人,代表股份824,959,17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63.44%。參加網(wǎng)絡投票的股東(委托人)152人,代表股份69,149,192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5.32%。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與會股東(委托人)以現(xiàn)場記名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了以下事項: (一)《關于投資成立天津華僑城投資有限公司的議案》 1、表決情況: 同意268,890,39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7%;反對46,72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17%;棄權24,90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09%。 華僑城集團公司作為關聯(lián)股東回避表決。 2、表決結果:通過。 (二)《關于為天津華僑城投資有限公司提供股東借款的議案》 1、表決情況: 同意268,671,531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89%;反對128,22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51%;棄權152,26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57%。華僑城集團公司作為關聯(lián)股東回避表決。 2、表決結果:通過。 (三)《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1、表決情況: 同意893,881,632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75%;反對116,73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13%;棄權110,00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12%。 2、表決結果:通過。 (四)《關于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1、表決情況: 同意893,804,7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66%;反對51,528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06%;棄權252,106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28%。 2、表決結果:通過。 (五)《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1、表決情況: 同意893,811,1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99.967%;反對149,92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17%;棄權147,30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0.016%。 2、表決結果: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孫林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以及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 2、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 3、法律意見書; 4、會議紀要; 5、其他相關資料。 深圳華僑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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