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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頤小非不滿被強制收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 08:0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第三大股東信達投資有限公司表示將提起訴訟 證券時報記者 李坤 本報訊 經過荊州中級的一紙裁決書,歷經三個多月的S*ST天頤(600703)債務重整宣告結束。S*ST天頤高達7億債務中的絕大部分被勾銷,15名中小非流通股東在S*ST天頤近660.4萬股非流通股則被要求以1元/股的價格轉讓給海南椰島(600238)。雖然股份并不多,但是這意味著,在S*ST天頤的重組障礙逐一掃清后,這些非流通股東被強制剝奪了分享S*ST天頤重組利益的資格。 在24日的股東大會上,這些被要求按照1元/股的價格轉讓手中股權的小非相當不滿,認為S*ST天頤的管理人沒有權利要求他們按照如此低的價格出讓股權,這是一種明顯的強買強賣的行為,且作價也缺乏合理的依據。據知情人士透露,S*ST天頤的第三大股東信達投資有限公司已表示,將向提出此重整方案的S*ST天頤管理人提起訴訟,以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重整 8月17日S*ST天頤公告,公司的債權人荊州市商業銀行向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對S*ST天頤進行重整的申請。 法院經過審查,裁定了上述重整申請,并指定由荊州市國資委、荊州市社保局、中國人民銀行荊州市中心支行、中國銀監會荊州監管分局、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和湖北郢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組成的清算組作為管理人,提出并審議重整計劃。 9月18日,S*ST天頤管理人提出重整計劃,11月20日,S*ST天頤管理人向荊州中院提交了S*ST天頤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并向荊州中院申請裁定終結對S*ST天頤的破產重整程序。 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查認為,債務人S*ST天頤已將法院裁定批準的重整計劃執行完畢,裁定終結對S*ST天頤的破產重整程序。按照重整計劃減免的債務,S*ST天頤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在重整的同時,S*ST天頤按照重整計劃引進了戰略投資者海南椰島和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在執行重整計劃中,海南椰島提出申請,請求荊州中院依法裁定以每股1元的價格將有關被申請人持有的S*ST天頤的股份過戶給申請人海南椰島。荊州中院批準了上述請求。 一個惡劣的“先例” “這開了一個非常惡劣的先例。”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據了解,11月24日的股東大會主要的議題是關于S*ST天頤董事會成員的調整,并不涉及到小非股份轉讓的事項。但是,顯然小非們參加此次股東大會的目的不是來投票選舉董事成員,而是來表達對強制“低價”轉讓股權的不滿。 據悉,S*ST天頤的第三大股東信達投資有限公司在會上非常氣憤地表示,管理人既沒有與他們協商,也沒有做任何溝通,就擅自決定以如此低的價格把他們的股份轉讓出去,這是沒有道理的。他們沒有權利代表這些股東做出決定,是明顯的強買強賣行為。退一步講,以1元/股的價格轉讓也缺乏依據。即便S*ST天頤的實際價值為負值,也不能強制以1元/股的價格要求他們出讓。據了解,信達投資有限公司目前持有S*ST天頤286萬股,當初獲得這些股份的代價也比較大。 上述知情人士還表示,S*ST天頤管理人做出的這個決定確實缺乏法律依據。這種行為開了一個非常不好的頭,如果任由這種行為發展,是不是意味著S*ST天頤的管理人也可以要求流通股股東也要按照1元/股的價格轉讓股份呢?這種行為明顯與《物權法》背道而馳。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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