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茂股份(000850)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8:45 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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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無新增提案提交表決的情況; ●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無修改或否決提案的情況; ●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有關情況,公司已于2007年10月31日分別在《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進行了公告。 二、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07年11月15日上午9:00; 2、召開地點:本公司辦公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詹靈芝女士; 6、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19名,代表股份296,365,82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47.11%。 2、社會公眾股股東出席情況 現場出席會議的社會公眾股股東18名, 代表股份4,458,780股,占公司有社會公眾股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的0.71%。 3、公司5名董事、全體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 4、公司聘請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唐民松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會議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累計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第1、2項議案,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第3、4項議案: 1、審議通過了《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選舉詹靈芝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王功著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倪俊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左志鵬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江福生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陳樹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王玉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程隆棣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陳保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同意票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審議通過了《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選舉宋霄林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關 輝女士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選舉胡孟春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累計得票296,365,82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以上當選監事與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吳德慶先生、戴黃清先生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 (上述當選的董事、監事簡歷詳見2007年10月31日的《中國證券報》及《證券時報》) 3、審議通過了《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指導意見》、《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制定了《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 同意296,365,82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4、審議通過了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出售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議案; 本公司原持有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證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2,030,367股,占宏源證券總股本1.51%。截至2007年09月26日收盤,本公司已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累計出售所持宏源證券股票250,367股,相關信息公司已于2007年9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紙上進行了披露。董事會決定授權經營管理層,根據證券市場發展情況,逐步減持公司剩余的宏源證券股票,并按要求及時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同意296,365,82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情況: 1、律師事務所: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唐民松先生 3、結論性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 3、《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關于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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