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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通訊高管違規買賣自家股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2:45 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吳敏) 上市公司高管違規買賣股票的情況再次出現。中興通訊今日透露,其高級副總裁周蘇蘇違規買賣股票。與今年以來的其他例子不同,周蘇蘇在買入股票之前采取了事前申報,但上市公司對相關法規并不熟悉。 中興通訊高級副總裁周蘇蘇在9月4日賣出了1萬股中興通訊的股票,當日中興通訊(000063)股價開于58元,收報59元,最高觸及61元。但在11月12日,中興通訊股價降至50元以下,開盤48.98元收于49.5元,當天周蘇蘇再次買入同等數量的股份。前后兩次操作時間沒有超過6個月。 中興通訊稱,已將該高管獲利部分收歸上市公司所有。此前滬深兩市有不少公司通過自查的方式發現高管違規買賣股票。中興通訊高管則在買入股票前按程序進行了事前申報,但該公司工作人員當時并未意識到這一點違規。中興通訊在公告中稱工作人員對于法律的理解有偏差。 證監會4月份發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對此有明確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的,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時披露相關情況。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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