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船集團整合之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9:01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候捷寧 近年來,世界造船逐漸走出低谷,進入高速發展期;中國上市公司經過了股權分置改革后,資本市場功能日趨完善,迎來了與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相匹配的證券市場繁榮期。這為中船集團公司通過資本市場謀求做大做強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就此,中船集團有關負責人總結了該公司的整合歷程。 該負責人介紹說,在軍工企業整體上市存在較大政策障礙的背景下,中船集團針對自身產業結構特點和戰略發展的需要,充分抓住船市旺盛、股市向好的歷史機遇,采取“整體規劃,先易后難,分步實施,整體上市”的方針策略推進核心民品主業重組上市工作。 重組歷程 首先是前期重組工作。在國資委、證監會、科工委、商務部等有關部門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中船集團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通過劃轉方式將上船澄西持有的澄西船廠100%產權劃轉中船集團直接持有并將其改制為中船澄西;通過劃轉方式將上船澄西持有的滬東重機13.49%的全部股份、滬東中華持有的滬東重機39.78%的全部股份劃轉中船集團直接持有;通過劃轉方式將廣州船舶工業公司持有的遠航文沖8%股權劃轉中船集團直接持有;通過協議轉讓方式,中船集團受讓取得文船公司持有的遠航文沖46%股權;通過產交所掛牌,中船集團受讓取得江南造船公司持有的外高橋9.9%股權;通過轉增1.2億元資本金方式將中船集團在外高橋的持股比例提高到53.7%。 經上述一系列產權調整,通過本次增發重組注入上市公司滬東重機的資產包括中船集團持有的外高橋66.66%的股權、中船澄西100%的股權及遠航文沖54%的股權,此外還包括寶鋼及上海電氣分別持有的外高橋16.67%的股權,涉及重組上市的四個目標公司股權得到集中,產權關系變得清晰明確。 其次是方案形成過程。中船集團核心民品主業重組上市工作并非一帆風順、一蹴而就。 2006年初,中船集團啟動核心民品主業重組上市的主要目標是發行H股。由于國內資本市場向好,國家鼓勵資產優質的大型國有企業優先在國內A股市場重組上市。在國資委、證監會領導的大力支持,2007年初,中船集團結合國內外資本市場的變化情況,理清所屬上市公司定位后,及時對核心民品主業重組上市方案進行部分調整:采取通過下屬A股上市公司滬東重機非公開定向發行股票方式初步實現核心民品主業重組上市。調整方案再次上報國資委、證監會、科工委等九部委,得到各部委的支持和認可;3月17日,重組上市方案獲得國務院領導的批準;3月28日,國資委下達了《關于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重組民品業務并上市的批復》;6月11日,國資委下發了《關于對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重組民品業務并上市資產評估項目資產評估結果予以核準的批復》; 6月21日,證監會發審委有條件審核通過重組上市方案,并于7月16日下發了《關于滬東重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和《關于核準豁免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要約收購滬東重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義務的批復》;7月18日,募集的30億資金到位;7月28日,“中國船舶”召開新一屆董事會會議,30日,完成滬東重機更名為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工商變更手續;8月1日,“中國船舶”正式在中國證券市場亮相;9月13日,獲得國資委《關于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認購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定向發行股份有關問題的批復》,9月25 日,中國船舶在指定報紙披露股份變動公告。至此,中船集團本次核心民品主業重組上市工作在證監會、國資委等國家各部委的支持下得以順利完成。 第三是最終方案內容。最終方案是:滬東重機非公開發行股份4億新股,其中:3億新股由中船集團以持有外高橋66.66%的股權、中船澄西100%股權及遠航文沖54%的股權資產,寶鋼集團及上海電氣均以其分別持有外高橋16.67%的股權資產進行認購;剩余的1億股由中船集團公司、寶鋼集團、上海電氣、中國人壽、社;、中船財務、中海油、中信集團等國有大型企業或機構投資者現金認購,限售期均為3年。募集現金約30億元,已用于目標企業的技術改造。 在此次重組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滬東重機名稱變更為中國船舶,總股本由2.6255億股增至6.6255億股,其中:中船集團持有4.1458億股,占61.06%(含中船財務0.1億股,占62.57%);寶鋼持有0.3763億股,占5.68%,上海電氣持有0.3264億股,占4.93%;其他戰略投資者持有0.55億股,占8.3%,原社會流通A股股東持1.2269億股,占18.52%。 成效顯著 該負責人表示,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初步實現中船集團核心民品業務的重組上市,為進一步打造世界領先的造船旗艦上市公司提供資本運作平臺;二是初步實現了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現代企業制度的目的;三是為中船集團業務發展戰略實施提供了資金支持;四是建立相對完整的產業鏈,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五是充分保護了國家、企業和中小股東的利益,實現各方“共贏”。 此次重組上市,既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國有股東的權利,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又兼顧了市場及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實現了各方“共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資本市場各方的追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