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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丹化:告就告吧 我不想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08:5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莫揚 “告就告吧,那是投資者的權利”,處于風口浪尖的*ST丹化方面出語不多,似乎抱定沉默是金的古訓,始終沒有正面接受記者的采訪。然而,本報的一系列報道還是引起了公司高層的重視,對相關稿件均仔細進行了閱讀。 11月9日,*ST丹化的大門緊閉,只留著一個靠著收發室的小門開著,供職工和客人出入。出入門嚴格登記,是這個公司多年來保持的良好規定。然而,今天用“門前冷落車馬稀”來描述公司的現狀恰如其分。雖然是辦公時間,院外偌大的停車場上卻沒有車輛,院內也冷冷清清;公司的標志性建筑———近百米高的大煙囪也不冒煙了。 “公司這幾年沒少折騰,好好壞壞。”一位在*ST丹化工作了近二十年的老職工告訴記者,“2000-2002年,是化纖業最為低迷的時候,公司業績虧損,生產經營舉步維艱。2003年,已經連續兩年虧損的*ST丹化迎來了新的股東福建升匯投資集團。 升匯的入主,給公司帶來了新的希望,加上趕上化纖行業的復蘇,公司生產經營步入正軌,員工的收入也增加了。可好景不長,福建升匯出了問題退出后,這一年多公司根本沒錢組織生產,始終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我們的工資也不按時發了。” 一位法律界資深人士在看了本報報道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維權意識的日趨強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因各種原因被中小股東起訴的案例越來越多。就本案例而言,他認為是一果多因,即造成上市公司虧損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大股東占用是其中之一,而僅以此作為起訴要件不夠充分。其次,丹東市丹東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查封丹東化纖集團33萬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也是依法行使權利。 *ST丹化有關人員私下表示了他的觀點,他認為大股東占用是發生在升匯期間的事,地拿回來是不可能的,同時也不可能有別的還款辦法。如果公司到年底前重組失敗,那只有退市一條路了。 相關鏈接 罕王實業集團:與我無關 證券時報記者孫學軍 撫順離沈陽的距離之近讓你似乎感覺不到這是兩個城市,從沈陽上高速后路牌顯示到撫順的距離只有19公里。不到40分鐘,記者就來到了罕王實業集團的總部———撫順市丹東路西段21號。記者在門口登記后,與公司進行了聯系,董秘辦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負責與*ST丹化洽談重組事宜的董事長助理正在北京出差,無法聯系。 顯然,已經與*ST丹化“分手”的罕王無意再說什么,因為9日罕王接受某媒體采訪的一篇報道引起了丹東方面的不滿,認為其“亂說”。而罕王方面也不會因為*ST丹化的重組失敗而把自己置于輿論的焦點之中。這一點與記者通過熟知罕王和*ST丹化重組的人士所了解到的意思正好吻合。他首先強調,不要把罕王推到風頭浪尖,這事其實與罕王一點關系也沒有。 事實上,曾被外界寄予厚望的*ST丹化與罕王重組的過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該人士介紹,罕王只去了一次,要了材料看,與*ST丹化談的過程中,丹東市政府也參與了。9月上旬丹東市政府常務辦公會開過之后,一個多月的時間內,都沒有答復罕王。因為時間等不及了,罕王在11月2日以傳真的方式通知公司退出重組。這位人士告訴記者,從始至終,雙方就根本沒有簽協議,同時他對*ST丹化的相關公告提出了質疑。 理論上講,*ST丹化與罕王重組的失敗并不意味著公司就此“萬劫不復”,公司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盡管時間來不及了,可我們還要找新的重組方。”*ST丹化一位人士表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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