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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 000550 證券簡稱: 江鈴汽車 公告編號: 2007—022 200550 江鈴B 江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84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11月9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以江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鈴汽車”或“公司”)股權分置改 革實施登記日在冊全體流通A 股股東獲得江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鈴 控股”)及其他非流通股股東送出的現金為對價安排,送出現金總額為15,758.40 萬元,其中12,712.56萬元由所有非流通股股東按比例承擔,其余3,045.84萬元 由江鈴控股單獨承擔,這樣流通A 股股東每10股獲送現金數量為13.40元。 2、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時間: 2006年1月16日,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經公司股權分置改革A 股市場 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 2006年2月13日。 二、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承諾及承諾 履行情況 (一)承諾情況 截至江鈴汽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2006年2月13日),本次解除其所 持股份限售的六家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深圳市鑫豐寶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七色花 早期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金壇柴油機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汽車配件總公司、 海安縣昌明經貿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汽車工業貿易公司未明確表示同意本公司的 對價安排。 公司股東江鈴控股有限公司(“江鈴控股”)特別承諾對未明確表示同意的 非流通股股東的對價安排先行代為墊付。代為墊付后,該部分非流通股股東所持 股份如上市流通,應當向代為墊付的江鈴控股償還代為墊付的款項及相關期間利 息,或者取得代為墊付的江鈴控股的書面同意。 (二)承諾履行情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深圳市鑫豐寶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七色花早期教育咨 詢有限公司、金壇柴油機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汽車配件總公司、海安縣昌明 經貿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汽車工業貿易公司等六家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已向江鈴控 1 股償還了江鈴控股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時代其墊付的對價,江鈴控股已 書面同意上述六家公司股東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請。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為2007年11月9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總數為840,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1%。 具體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持有限售股份數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號 量(股) 售的股份數量 限售的股份 (股) 數量占公司 股份總數的 比例 1 深圳市鑫豐寶實業有限公司 240,000 240,000 0.03% 2 深圳市七色花早期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240,000 240,000 0.03% 3 金壇柴油機有限公司 120,000 120,000 0.01% 4 江西省宜春市汽車配件總公司 120,000 120,000 0.01% 5 海安縣昌明經貿有限公司 60,000 60,000 0.01% 6 福建省汽車工業貿易公司 60,000 60,000 0.01% 四、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表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股份類型 股份數量 股份比例 股份數量 股份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1、國家持股 -- - - 2、國有法人持股 311,015,300 36.03% 311,015,300 36.03% 3、其他內資持股 6,517,545 0.76% 5,677,545 0.66% 其中:境內法人持股 6,513,000 0.76% 5,673,000 0.66% 境內自然人持股(高管股) 4,545 - 4,545 - 4、外資持股 -- 有限售條件股份合計 317,532,845 36.79% 316,692,845 36.69%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1、人民幣普通股 201,681,155 23.36% 202,521,155 23.46% 2、境內上市的外資股 344,000,000 39.85% 344,000,000 39.85% 無限售條件股份合計 545,681,155 63.21% 546,521,155 63.31% 三、股份總數 863,214,000 100% 863,214,000 100% 2 五、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經核查,認為,截至本報告簽署日: 1、江鈴汽車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 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則的有關規定; 2、江鈴汽車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嚴格遵守了其在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各項 承諾。同時,我們將對江鈴汽車限售股份持有人在2007~2008年度的承諾履行 進行持續關注和督導; 3、江鈴汽車限售股份中的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將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承諾的要求繼續實行限售安排。 4、江鈴汽車限售股份中的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 性障礙。本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同意江鈴汽車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股份的上市 流通。 六、其他說明事項 1、墊付對價情形及償還情況 江鈴控股于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日為深圳市鑫豐寶實業有限公司、深圳 市七色花早期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金壇柴油機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汽車配件 總公司、海安縣昌明經貿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汽車工業貿易公司等六家江鈴汽車非 流通股股東代為墊付對價。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六家法人股東已向江鈴控股 償還了代為墊付的對價,江鈴控股已致函本公司書面同意解除上述六家法人股東 所持有江鈴汽車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股份限售。 2、本次申請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對江鈴汽車的非經營性資金 占用,江鈴汽車也不存在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七、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報告。 特此公告。 江鈴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7年11月7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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