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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東起訴精倫電子:2006年財報疑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10:27 21世紀經濟報道
重慶報道 見習記者 姚偉 一紙訴狀將精倫電子(600355.SH)推進了"財務造假"旋渦。 10月26日,精倫電子發布了一則澄清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仔細查閱了精倫電子從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的信件收發記錄,未發現有武漢市中級法院的立案文書。 而此前有媒體報道,上海投資者龍靜文訴武漢眾環會計師事務所(下稱"眾環會計")、精倫電子的虛假陳述民事侵權案件于2007年10月15日被武漢中院受理,并稱這是中國國證券史上首例不需要前置條件而被法院直接受理的訴訟上市公司涉及虛假陳述的案件。 10月27日,精倫電子董秘張萬宏及董秘辦相關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公司曾派專人到武漢中院了解情況,目前此案的訴訟書已被武漢中院接收,但尚未被受理。 不過,受理與否并非重點,精倫電子究竟有無在2006年中報與年報造假才是關鍵。本報記者輾轉拿到龍靜文的證據,其質疑精倫電子財報中有八處數據有虛假之嫌,但精倫電子董秘及財務負責人看過后,斥之為"牽強附會,不值一駁"。 財報數據疑云 10月27日、28日兩日,龍靜文的代理律師——上海市李國機律師事務所周愛文——向本報記者提供了關于訴訟的大量材料,矛頭直指精倫電子的2006年中報以及年報。 "精倫電子披露的2006年報,存在嚴重虛假信息,2006年凈利潤應該為虧損,同時還存在其他一系列虛假信息。"龍靜文的起訴狀中這樣寫道。 龍靜文分析得出,從精倫電子2006年報的盈利,到其他業務與子公司的利潤情況等總計八處數據,都存在造假行為。 其中,龍靜文對精倫電子2006年應為虧損而非盈利的質疑最為聳人聽聞。 精倫電子2006年報披露,(合并)凈利潤為2546萬元,而其主營業務成本為1.5億元、營業費用為3192萬元、管理費用為6886萬元、其他業務成本為365萬元,四項合計為2.590億元。 龍靜文根據2006年報中"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金額合計5354萬元,占采購總額比重25.83%"一項推算出精倫電子采購總額為2.07億元,加上"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5492萬元)、"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3084萬元)、"固定資產折舊"(1072萬元)、"無形資產的攤銷"(420萬元)、"本期壞賬準備的增加"(589萬元)四項,再減去"存貨的增加"(2704萬元),推算出為2.868億元。 龍靜文認為,在不考慮工資、福利費本期變化、計入管理費用中的稅費等其他不重要事項的情況下,上述計算出來的2.868億元即為主營業務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四者之和,這比會計報表中披露的2.590億元多了約2700萬元。 因精倫電子2006年盈利僅為2546萬元,可以肯定,一旦龍靜文的推算正確,那精倫電子2006年應該是虧損而非盈利。 本報記者10月29日向精倫電子出示了龍靜文所列的八點虛假陳述,但張萬宏及財務負責人看過后,斥責上述質疑為"牽強附會,不值一駁"。 "龍靜文的推斷依據是錯誤的,他在用現金流量的相關指標來推算主營業務成本等。"10月29日,某會計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會計的計算口徑和現金流量的計算口徑差別很大,兩者不可以相互替代,而龍靜文正犯了這個"幼稚"的錯誤。 訴訟背后 據龍靜文介紹,他出生于1968年,曾在浙江大學教授法律課程,后來在保險公司工作過數年時間,目前供職于杭州的一家律師事務所。 6月22日,龍靜文以每股8.38元購買精倫電子1000股股票,包括傭金及稅金、手續費等共支付了8424.14元。之后,精倫電子連續大幅下跌,龍靜文6月29日以單價5.40元出售了全部股份,支付傭金、稅金等之后,只收回5371.20元,共損失了3052.94元。 在訴訟書中,龍靜文表示,自己查閱精倫電子公開披露的2006年度報表信息,發現精倫電子經營由虧轉盈,業績提升,且眾環會計為該報表出具了無保留審計報告,故相信精倫電子披露的財務報表真實、完整、可信,自己因此才購買精倫電子股票。 據本報記者了解,武漢眾環自精倫電子2002年上市后就為該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精倫電子每年支付給武漢眾環的酬金約為20萬元。 龍靜文將訴訟動機歸納為"一方面,我是股民,(精倫電子)信披有問題,給我造成經濟上的損失;另一方面,我是律師,有責任為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做出一點貢獻。" 此前,有媒體稱龍靜文訴精倫電子是全國"首例無前置條件訴上市公司造假案"。與此同時,律師界認為,龍靜文訴精倫電子可能會帶來兩個方面的突破:一是本案件不需要證監會或其分支機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前置條件;二是此類案件使投資者能通過司法而不是通過證券行政主管部門,及時查實少數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 但張萬宏認為,"此案一旦被受理,將開啟一個危險的口子,今后只要投資者有損失,都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直接狀告上市公司財報造假。" 精倫電子方面同時強調,逐步健全和細致的監管措施和司法解釋,應該是促進中國資本市場更健康地發展,而不是相反。 截至本報記者發稿時,武漢中院仍未對該訴訟是否被受理作出正面回應。但市場人士認為,即使龍靜文的上訴被武漢中院受理,原被告雙方私下和解的可能性極大,因為訴訟標的僅為3053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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