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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
3.§3 重要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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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報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第三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吳品標,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崔文根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崔文根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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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本報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總資產(元) 1,996,077,283.14 2,053,918,810.34 股東權益(不含少數股東權益)(元) 191,156,327.00 349,928,777.00 每股凈資產(元) 0.47 2.06 ================續上表========================= 本報告期末比上 年度期末增減 (%) 總資產(元) -2.82 股東權益(不含少數股東權益)(元) -45.37 每股凈資產(元) -77.18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減 (1-9月)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元) 311,434,309.25 161.08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元) 0.76 590.91 報告期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 (7-9月) (1-9月) 凈利潤(元) -52,085,110.70 -157,735,553.5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68 -0.3836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825 稀釋每股收益(元) -0.1255 -0.3831 凈資產收益率(%) -14.83 -57.80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 -14.67 -57.64 (%) ================續上表========================= 本報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減(%) 凈利潤(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釋每股收益(元) 凈資產收益率(%)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 (%)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金額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1-9月)(元)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支凈額 -433,946.66 合計 -433,946.66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人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表 單位:股 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戶) 22,271 前十名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全稱) 期末持有無限售條 種類 件流通股的數量 刁志平 3,687,152 人民幣普通股 李瑞蘭 1,506,900 人民幣普通股 趙金妹 1,410,150 人民幣普通股 代本磊 1,099,800 人民幣普通股 李傳柏 1,065,560 人民幣普通股 黃尚香 1,041,100 人民幣普通股 林如山 1,000,300 人民幣普通股 林晨 1,000,200 人民幣普通股 張珠 1,000,100 人民幣普通股 李燕民 766,400 人民幣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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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管理費用同比增加了355%,主要是同期沖減了以前年度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2、利潤總額同比減少了59%,主要是今年新聞紙售價偏低,原材料價格上漲,開工率不足等原因造成。 3、貨幣資金同比減少了42%,主要是今年流動資金不足造成。 4、待攤費用同比增加了69%,主要是計提了未付利息。 5、其他應付款同比增加118%,主要是政府代公司償還了開行3億元借款。 6、長期借款比同期減少了43%,主要是今年償還了開行3億元借款。 7、實收資本同比增加了141%,資本公積同比減少了51%,主要是股權分置改革所致。 8、未分配利潤同比減少了50%,主要虧損所致。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項公告(詳見2007年5月24日的《中國證券報》或《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2007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延州政函[2007]62號文件,延邊州人民政府同意無償暫借本公司3億元,專項用于償還我公司在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根據國家開發銀行的要求,2007年5月17日延邊州財政局將上述3億元匯入國家開發銀行指定的我公司在省開行的銀行帳戶。目前,核銷3.35億元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的工作正在進行之中。如該項債務重組能在本年度內完成,債務重組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公司將及時披露核銷貸款工作的進展情況。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股東吉林石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吉林日報社、吉林延邊林業集團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紅林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石峴造紙廠三環企業總公司、上海精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延邊日報社在股權分置改革中承諾:公司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述期限屆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數量,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0%。公司股東履行了上述承諾。 3.4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5 其他需要說明的重大事項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情況 □適用 √不適用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業、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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