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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簡稱:世紀光華 證券代碼:000703公告編號:2007—26 世紀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購河南輝龍鋁業有限公司20%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世紀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光華)與 自然人田長江、王靈擬簽署《關于河南輝龍鋁業有限公司20%股權轉 讓協議》。 田長江目前合法持有河南輝龍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龍鋁 業”)15%的股權,王靈目前合法持有河南輝龍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輝龍鋁業”)5%的股權;田長江欲向世紀光華轉讓其持有的輝龍 鋁業 15%的股權,王靈欲向世紀光華轉讓其持有的輝龍鋁業 5%的股 權,世紀光華受讓該公司20%股權。雙方同意并確認本次股權轉讓價 格以2006年年底所審計的輝龍鋁業的凈資產值為依據,參照本公司 前三季度輝龍鋁業的凈資產,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確定為人民幣 2718 萬元(¥27,180,000元)。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2、本公司董事會現有成員11名,實到董事及授權董事11人, 11 名董事同意本次交易,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和對公 1 司的影響發表了獨立意見。除此之外,本次交易不需要經過其他部門 批準。 二、交易對方介紹: 1、田長江(身份證號:410711196403151593 住所: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 藏營西街185號 ) 2、王 靈(身份證號:410105540123052 住所:鄭州市金水區東理路 38 號院2號樓10號) 3、田長江、王靈與本公司前十名的其他股東在產權、業務、資產、 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沒有關系。 4、田長江、王靈最近五年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沒有 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輝龍鋁業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冊資金一億元,工商登記注 冊號4101832500743,法定代表人:田長江。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 銷售工業及建筑用鋁型材、彩色鋁型材;新產品開發;來料加工;生 產性廢舊金屬回收;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技術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 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 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田長江目前合法持有輝龍 鋁業15%的股權,王靈目前合法持有輝龍鋁業5%的股權;田長江和王 靈向世紀光華轉讓目標股權以及世紀光華向田長江和王靈購買目標 股權,輝龍鋁業的其他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輝龍鋁業的最近一年經 審計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2 金額(元) 項目 2006年末(經審計) 2007年1-9月 資產總額 218,467645.07 238,365,213.48 負債總額 103,610,714.28 110,154,448.01 應收帳款 23,119,556.90 44,789,459.41 或有事項涉及金額 00 凈資產 114,856,930.79 128,210,765.47 主營業務收入 196,568,819.03 171,942,635.53 主營業務利潤 18,032,509.67 19,359,952.73 凈利潤 8,354,734.48 13,089,901.45 注:輝龍鋁業凈利潤中沒有包含較大比例的非經常性損益。 2、目前公司持有輝龍鋁業 80%的股權,本次收購完成后,輝龍 鋁業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一)、收購股權協議的主要條款: 鑒于: 1、田長江目前合法持有輝龍鋁業 15%的股權,王靈目前合法持 有輝龍鋁業5%的股權; 2、田長江向世紀光華轉讓其持有的輝龍鋁業 15%的股權,王靈 向世紀光華轉讓其持有的輝龍鋁業 5%的股權,世紀光華受讓 20%股 權。 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 3 1、目標股權的轉讓 田長江和王靈同意按照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向世紀光華轉讓目標 股權,世紀光華同意按照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受讓田長江和王靈持有的 目標股權。 2、價款與支付 2.1.雙方同意并確認本次股權轉讓價格以2006年年底所審計的 輝龍鋁業的凈資產值為依據,參照本公司前三季度輝龍鋁業的凈資 產,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確定為人民幣2718萬元(¥27,180,000元) 2.2.上述目標股權轉讓為含權轉讓,即田長江和王靈不主張對輝 龍鋁業本次股權轉讓以前的未分配滾存利潤進行分配; 2.3.股權轉讓價款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兩個月內支付完畢。 3、先決條件 田長江和王靈向世紀光華轉讓目標股權以及世紀光華向田長江 和王靈購買目標股權的先決條件為: 3.1.輝龍鋁業的其他股東放棄優先受讓權; 3.2.世紀光華已經履行了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決策程序并依照證 券監管部門的要求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3.3. 田長江和王靈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其在本協議下所作的 承諾; 3.4.世紀光華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其在本協議下所作的承諾; 3.5. 田長江和王靈與世紀光華就上述全部先決條件的滿足互換 確認函。 4 4、期間損益 4.1.雙方同意并確認在不與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相抵觸的前提 下,目標股權發生的任何損益均由世紀光華承擔與享有。 4.2.雙方同意,在不與本協議其它條款相抵觸的前提下,除非獲 得雙方的一致書面同意。 5、稅費 5.1.本協議雙方應盡最大合理努力向有關稅務部門申請減免此 次股權轉讓可能發生的任何稅費。 5.2.本協議雙方應各自承擔并負擔應由其繳納的所得稅。目標股 權轉讓各方所產生的印花稅由雙方分別分擔。關于其他可能發生的稅 費,凡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者,依規定辦理;無規定者,由本協議 雙方平均分擔。 5.3.目標股權過戶費用應根據國家規定由各方分擔。 (二)、定價情況: 1.雙方同意并確認2006年年底所審計的輝龍鋁業的凈資產值為 依據,參照本公司本年度第三季度輝龍鋁業的凈資產股權轉讓價款總 額確定為人民幣2718萬元(¥27,180,000元) 2.上述目標股權轉讓為含權轉讓,即田長江和王靈不主張對輝龍 鋁業本次股權轉讓以前的未分配滾存利潤進行分配; 五、涉及收購輝龍鋁業股權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購目標股權為完整的所有權,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為目 標股權的整體轉讓,未在目標股權上設定任何質權、抵押、優先權、 信托、財產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益;收購資金為本公司自有資金。 5 六、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輝龍鋁業目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經審計的輝龍鋁業2005年 實現銷售收入1363.69萬元,凈利潤818.80萬元;2006年實現銷售 收入19656.88萬元,凈利潤835.47萬元;在公司的第三季度報告中, 輝龍鋁業2007年1-9月實現銷售收入17194.26萬元,凈利潤1308.99 萬元,其產品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利潤增長形勢較好。為實現公司 的可持續性發展,實施本次交易。本董事會認為本次交易符合誠實信 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則,沒有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贏利能力。 七、獨立董事的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鄧大松、王秀梅、顧彥濱、周春生對擬簽署的交 易協議發表獨立意見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本項交易有利于優化公司的資 產結構,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對中小股東是公平的,沒有 侵害其他股東權益。 八、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董事會決議及會議記錄。 2、本公司與自然人田長江、王靈擬簽署《關于河南輝龍鋁業有 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 特此公告 世紀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6 2007年10月18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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