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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披露 天科股份及責任人遭處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 08:1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陳建軍 天科股份今日公告稱,5月20日,天科股份收到中國證監會于4月18日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信息披露存在系列問題,天科股份及相關人員被證監會處以罰款及警告。 自2003年10月至2004年8月期間,天科股份第二、三大股東及實際第四大股東通過其控制的關聯公司,以合作經營、借款、受讓委托理財項目、受托采購等名義,先后從天科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獲取資金。截至2004年11月25日,未歸還余額合計7159.6萬元。對上述交易,天科股份未按規定作重大關聯交易予以及時披露,也未作為關聯交易在2003年年報和2004年中報中披露。 2003年6月、9月、12月,天科股份以技術轉讓名義分別將收取關聯公司自貢通達機器制造有限公司的250萬元、250萬元、300萬元計入主營收入,并結轉當年利潤。對上述交易,天科股份未作為關聯交易按規定及時披露,也未作為關聯交易在2003年年報和2004年中報中披露。 天科股份的上述行為,構成了原《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未按照有關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有重大遺漏”的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天科股份處以3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馮孝庭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敬宏、曹永紅分別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 對時任董事葉明星、古共偉、崔基道分別給予警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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