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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助*ST南控收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0:28 中華工商時報
【見習記者 朱振 17日北京報道】 今日,*ST南控(000716)發布公告,稱公司有關燃氣管網資產及管網租金的訴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公告表示,此前*ST南控要求法院確認南寧市管道燃氣管網資產為公司所有,并要求南寧市管道燃氣向公司支付5年的管網租金。而日前公司已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決書,經法院審理后判決:撤銷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院(2005)桂民二初字第二步號的民事判決;南寧市管道燃氣于2002年4月30日代建完工的價值1.14億元管網資產的所有權歸南方控股公司所有;南寧市管道燃氣向南方控股公司支付5年的租金3160.6萬元。 由于該管網資產是公司用2000年配股募集資金所投資的,因此*ST南控方面認為,該判決結果將對公司的賬務處理、財務狀況及公司的生產經營將產生一定的影響。根據最高院的裁決,原公司賬面上的8756萬元“在建工程”將轉為固定資產,該固定資產每年將計提折舊,同時計入租金收入,租金收入在扣除折舊后每年增加利潤200萬元左右,分別計入以前年度損益。公司將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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