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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要提示 |
2.§2 公司基本情況 |
3.§3 重要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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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設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1.2 無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第一季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保證或存在異議。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1.5 公司負責人吳子富先生、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何曉梅女士及會計機構負責人吳平湖先生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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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況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單位:(人民幣)元 本報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減變動(%) 總資產 750,879,867.62 612,641,877.00 22.56%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 496,710,724.88 403,999,855.70 22.95% 每股凈資產 6.98 5.68 22.89% 本報告期 上年同期 營業總收入 63,221,321.12 41,842,643.59 凈利潤 2,021,163.28 1,814,675.99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8,762,028.71 5,435,506.98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0.12 0.08 基本每股收益 0.0284 0.0255 稀釋每股收益 0.0284 0.0255 凈資產收益率 0.41% 0.45%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 0.31% 0.40% ================續上表========================= 增減變動(%) 營業總收入 51.09% 凈利潤 11.38%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61.20%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250.00% 基本每股收益 11.37% 稀釋每股收益 11.37% 凈資產收益率 下降0.04個百分點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 下降0.09個百分點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金額 政府補助 750,000.00 營業外收支凈額 3,360.00 扣除所得稅影響金額 -248,608.80 合計 504,751.20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人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股東總數 6,913 前10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 持有無限售條件 股份種類 股份數量 王涌 1,391,274 人民幣普通股 中國建設銀行-中小企業板交易型開放式指 1,326,551 人民幣普通股 數基金 丁麗鳳 1,305,445 人民幣普通股 曹俊 1,217,365 人民幣普通股 周學軍 1,217,365 人民幣普通股 合肥創富電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749,002 人民幣普通股 江春香 499,353 人民幣普通股 任文凱 425,000 人民幣普通股 邱尚長 398,121 人民幣普通股 任斌 390,620 人民幣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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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1、截至本報告期末,公司實現總資產75,087.99萬元,比上年度期末增長22.56%;實現所有者權益49,671.07萬元,比上年度期末增長22.95%;實現每股凈資產6.98元,比上年度期末增長22.89%,主要原因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新會計準則。公司持有的蕪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00萬股股份已于2007年3月21日上市流通,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將其調整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計入資本公積,從而使得本報告期末前述指標均比上年度期末有大幅度的增長。 2、本報告期,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6,322.13萬元,上年同期增長51.09%,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內,公司嚴格執行年初制定的經營計劃及“十一五”發展戰略目標,大力開拓市場,確保了銷售收入持續、穩定、快速地增長。 3、本報告期,公司實現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876.20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1.20%,主要原因為:本報告期,大量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付款所致。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經公司200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同意公司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之一“高能效換熱器技改項目”的實施地點由杭州市濱江區變更為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所前鎮來蘇周村;實施方式由主要利用杭州賽富特設備有限公司現有的廠房、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增添生產工藝設備等生產必要設施,變更為由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與禾田投資有限公司(香港)共同出資組建浙江賽富特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浙江賽富特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已于2006年度辦理完畢,目前仍在等待土地征用指標的審批結果,項目建設期預計1年。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兩大股東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分別于 2001年11月6日出具了《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均向公司承諾:“本公司(本所)及其所控股或參股的企業為避免與貴公司形成同業競爭,在貴公司從事生產經營的范圍內,將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與貴公司主要業務構成競爭的相同或相似的業務,如因本公司違反上述承諾給貴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本公司(本所)將向貴公司承擔全面的賠償義務。” 報告期內,前兩大股東均沒有出現違反上述承諾事項的情況。 2、經公司2005年10月31日召開的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決議通過的《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就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項作了如下特殊承諾: ① 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承諾,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個月內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向社會公眾出售。 ② 控股股東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諾,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個月內不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向社會公眾出售。在此承諾期滿后,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數量占公司的股份總數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5%,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 10%。 ③ 在第②條不出售股份的期限屆滿后二十四個月內,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價格不低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理論市場價格每股人民幣6.58元的110% ,即每股人民幣7.24元(若自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等除權事項,應對該價格進行除權處理)。 2006年6月6日,公司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站上披露了《2005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總股本71,181,86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7,118,186.50元(含稅),此次分紅派息實施后,上述出售價格相應調整為不低于每股人民幣7.14元。 ④ 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額外承諾,如果其違反所做承諾的禁售和限售條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其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歸公司所有。 報告期內,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沒有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事項發生。 3.4 對2007年中期經營業績的預計 單位:(人民幣)元 對2007年中期經營業績的預計 凈利潤比上年同期增減變動幅度小于30% 2006年中期經營業績 凈利潤(未按新會計準則調整): 3,499,624.74 績變動的原因說明 3.5 本次季報資產負債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與“新舊會計準則股東權益差異調節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東權益存在差異的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子富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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