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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龍盛董事違規出售股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14:18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陳建軍 浙江龍盛現任董事阮偉興通過二級市場出售了所在公司177652股股票,這違反了公司法和浙江龍盛的章程。浙江龍盛今天刊登的公告說,公司董事會秘書處近日編制季報時發現,阮偉興持股中減少了177652股。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阮偉興持有浙江龍盛4992萬 股,占浙江龍盛總股本的8.46%。其中,2956萬股為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2035.7萬股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2007年2月7日,阮偉興受讓浙江龍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浙江龍盛509萬股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但2007年3月30日股東名冊顯示,阮偉興已經通過二級市場出售了17.7萬股浙江龍盛股票。浙江龍盛的公告說,經核查,該部分股票分別于3月23、26、27日出售,期間阮偉興未向公司告知股票出售情況。 浙江龍盛的公告說,阮偉興的做法,違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6項和《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公司責令阮偉興將上述違規出售股票所得的收益上繳公司。4月6日,阮偉興已將違規所得收益上交公司。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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