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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蕭鋼構昨復牌再封漲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6:01 新民晚報
昨天發公告稱收到第一筆材料采購款—— 市場十分關注的杭蕭鋼構昨天發布公告稱,已收到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筆金額為647.33萬美元(約為4994.5萬元人民幣)的材料采購款,公司正安排生產計劃。在昨天停牌一小時后,連續經歷10天漲停、10天停牌的杭蕭鋼構股票終于復牌交易,并以10.78元開盤,不久就被封死于11.83元漲停價。 647萬美元款項到賬 杭蕭鋼構昨天在公告中詳細介紹了關于那筆高額合同履行情況:公司已收到中基公司支付的第一筆金額為647.33萬美元的材料采購款,該筆款項用于安哥拉公房項目2處施工點約10幢建筑鋼結構構件的制作所需的鋼材采購。此筆款項為雙方確認的第一批2處施工點約30幢公房材料采購計劃中的部分鋼材采購款。 目前,上述10幢鋼結構建筑設計工作已經完成,第一筆款項要采購的各種規格鋼材已陸續進廠,公司正安排生產計劃,準備生產。第一批設計、施工等工程管理人員正準備赴安哥拉,實地檢查上述2處施工點是否具備施工條件,落實現場開工事宜。公司正對土建等預計專業分包的工程進行招標,確定具體施工合作單位。赴安哥拉人員相關的出入境手續,公司已在辦理。 律師稱合同可履行 與此同時,昨天,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對杭蕭鋼構與中基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和施工合同也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兩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均系可以履行的合同。 該所律師虞軍紅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稱,杭蕭鋼構已向其提供了為出具法律意見書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頭證言。虞軍紅認為,杭蕭鋼構和中基公司均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 受中基公司委托,鐘育明于2007年2月17日與杭蕭鋼構簽署了銷售合同與施工合同,并加蓋了中基公司項目統籌部的印章。杭蕭鋼構董事長單銀木也在兩份合同上加蓋了“杭蕭鋼構”的印章。 虞軍紅認為,銷售合同與施工合同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也沒有根據香港現行有效法律導致該銷售合同和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存在。 存在不完全履行風險 不過,杭蕭鋼構提醒投資者,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對方不能對下一批次的采購、施工計劃予以確認,那么合同將面臨無法繼續履行的可能。合同對此情形沒有約定違約條款,因此,344億元的整個項目將可能無法全部履行完畢。公告稱,合同的支付方式為以電匯或即期不可撤銷的銀行信用證方式支付。公司將按照不墊資的原則,以雙方確認的工程計劃,收取相應款項,再安排相應的采購和生產。如對方未支付相應款項,為控制風險,公司將不再持續執行合同,并就由此產生的損失追究對方該批次的違約責任。 杭蕭鋼構表示,安哥拉落后的交通、水電供應等困難以及自然災害、政策變化、暴動、騷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存在導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風險。 本報記者 許超聲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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