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大冶特鋼終止投資者通過交易所直接行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08:27 證券日報
改為向公司申報行權 可減少因誤操作所帶來的損失 □ 本報記者 呂 東 剛剛于近期連續發布兩則提示性公告,聲明行權可能造成投資風險的大冶特鋼000708,今日發布公告確認,公司已取消投資者直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行權的方式。大冶特鋼認為此舉將可有效避免因投資者誤操作行權而造成的損失。 大冶特鋼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冶鋼)向大冶特鋼全體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派發的認沽權利于2007年2月7日開始進入行權期。 2月7日以來,由于個別投資者不了解認沽權利的含義,出現了誤行權的行為,從而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有鑒于此,新冶鋼對上述認沽權利行權的具體操作方式進行了改進。 改進后的認沽權利行權的具體操作方式為:1、自2007年2月16日起,新冶鋼不再向投資者提供證券交易系統直接行權的功能,即自該日起投資者不能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行權。 2、認沽權利行權的具體操作方式變更為:如投資者需要行權,可與新冶鋼直接聯系,在新冶鋼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后再由投資者決定是否行權。在行權期結束后,由新冶鋼收集所有的行權指令向深交所申報,辦理行權手續。 公告顯示,根據修改后的行權方式,大冶特鋼投資者應在2007年2月16至3月8日期間,填寫《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認沽權利行權申報授權委托書》,并將上述委托書和有關證明材料以傳真等方式提交給新冶鋼。新冶鋼收集行權資料并經律師核查后于3月8日收市后向深交所申報。 大治特鋼此次派發的認沽權利,不能上市交易。其行權價為3.80元,行權日為2007年2月7日至2007年3月8日的交易時間。在上述行權日,投資者每行使1份認沽權利,就是以3.80元的價格賣出1股其持有的大冶特鋼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票給大冶特鋼。 截至2月15日收盤,大冶特鋼股票的收盤價格為8.48元。參照這一價格,投資者若行權1份,所持有的1 股大冶特鋼股票將被出售,即相當于將市價為8.48 元的股票以每股3.80 元的價格出售給本公司,導致投資者每股股票直接損失4.68 元。 此外,為使投資者免遭不必要的損失,大冶特鋼股東新冶鋼再次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新冶鋼派發的認沽權利,行權日至2007年3月8日止。盡管投資者有行權的權利,但投資者應慎重行權。在大冶特鋼股票價格高于3.80元的情況下行權,就是把大冶特鋼股票以每股3.80元的價格出售,投資者即時遭受損失。但仍有個別投資者可能是對上述“認沽權利”認識不夠,行使了認沽權利并直接造成該等投資者的損失。 據了解,大冶特鋼已經分別于2007年2月9日及13日分別作出重要風險提示并直接建議投資者切勿在當前市場價格遠遠高于上述認沽權利行權價格的情況下行使認沽權,以避免造成自己的損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