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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網新修改股權激勵行權條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9:1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 李 坤 本報訊 浙大網新(600797)日前修改了此前于10月11日公布的股權激勵計劃的部分內容。修改后的激勵計劃,降低了激勵對象行權條件。 根據修改后的計劃,激勵對象要達到行權條件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即2006-2008年,浙大網新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凈利潤分別比2005年增長30%、60%、100%;且公司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較上一年度增長達到或超過15%;且公司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增長率比上一年度達到或超過5%。 而此前的行權條件為“2006、2007、2008年三年的凈利潤同比增長率不低于25%或同期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增長率不低于10%”。 同時修改后的激勵計劃,對每次的行權數量進行了修改。根據新計劃,授權日后第二年可以行權股票期權為已授權部分總量的40%;授權日后第三年可以行權股票期權為已授權部分總量的40%;授權日后第四年及以后可行權年度可以行權股票期權為已授權部分總量的20%。 而按照原來計劃的各期授權數量分別“授權日后第三年可以開始行權的、不高于已授權部分總量30%”、“授權日后第四年可以開始行權的、不低于已授權部分總量20%”。 據了解,激勵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期權總數為4000萬股,占浙大網新股本總額的4.92%,行權價格為4.30元。其中向既定的激勵對象授予2800萬份股票期權,占股票期權總數的70%;剩余的1200萬份股票期權為預留激勵對象設置,占股票期權總數的3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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