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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望春花主導控股子公司董事會被斥不具法律效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0:47 東方早報

望春花主導控股子公司董事會被斥不具法律效力

  S*ST春花(600645)控股子公司———協和干細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的控制權之爭再度升級。昨天,由S*ST春花主導的協和干細胞董事會在天津召開。到會的3位董事均為S*ST春花方面的人員。對此,協和干細胞董事長劉漢芝向早報記者稱:“這個會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早報記者從S*ST春花董秘章程處獲悉,昨天到會的3名董事均為S*ST春花方面人員,協和干細胞的2名董事并沒有出席。“董事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來參加董事會。”據章程透露,昨天的董事會主要決定了協和干細胞的高管任免問題。會議推薦馬龍寶為協和干細胞的總裁,推薦鄭國臣為執行總裁。“5位董事中有3位同意,達到了總人數的2/3,決議獲得通過。”對于其他兩位董事的缺席,章程表示,“只要通知發到了,董事可選擇參加,也可選擇不參加。”

  “這是一方股東操控的會議,違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聽聞董事會召開的消息后,協和干細胞董事長劉漢芝憤憤地對早報記者說。

  他表示,上海望春花曾在12月8日時單方召開了股東會,而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應該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從S*ST春花內部選舉產生了3位協和干細胞董事與兩位監事。由此引發雙方的“角力”。

  “所謂的股東會作出了任免公司部分董事的決議,而馬龍寶等3位非法產生的董事則聯名提議召開了這次董事會。”劉漢芝明確表示,他不參加所謂的股東會和董事會,也不承認會上的任何決議。協和干細胞的另一位高層則向早報記者表示,根據協議,公司的總裁應該由血研所選派。

  對于這一點,章程說:“公司的確有這樣的規定:協和干細胞成立后的首屆總裁由血研所來選派,但之后便無此規定。”

  至于管理層的任免,協和干細胞一方始終堅持,上市公司更換其管理層的原因是為了清欠和擔保問題。安達新世紀·巨鷹欠協和干細胞的3250萬元至今未打到協和干細胞的賬上,資金只是到了上市公司的賬上,清欠并未完成。此外,3500萬元的借款擔保也沒有解決。一旦更換了管理層,債務問題就更無法得到解決,清欠也就沒了下文。

  對此,章程稱,

證監會只認上市公司為清欠的主體。資金到了望春花的賬上,就認為S*ST春花的清欠工作完成了。“目前,協和干細胞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混亂,這是我們重新任命干細胞高層的原因。至于何時將3250萬元打到協和干細胞的賬上,這是公司內部的問題。我們打算等干細胞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后,再將這3250萬元打到他們賬上。”章程說。

  本月上旬,協和干細胞高層告訴媒體,S*ST春花的大股東安達新世紀·巨鷹欠協和干細胞的3250萬元至今未打到協和干細胞的賬戶上。

早報記者 陳其玨 實習生 黃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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