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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長征電器起訴 嚴義明要用300萬換個明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7:39 北京商報
作者: 崔呂萍 長征電器起訴嚴義明名譽侵權案從一開始就引發了普遍關注。最近,律師嚴義明發出案件進展通報,四處投訴他在長征案被法院受理過程中所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法院不該受理此案!” “就案件本身而言,該法院原本就不該受理此案。”在被問及通報中相關問題時,嚴義明提出了這個觀點。嚴義明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侵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公民依法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他人的違法違紀行為,他人以檢舉、控告侵害其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檢舉、控告之名侮辱、誹謗他人,造成他人名譽損害,當事人以其名譽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也就是說,如果長征電器不能有證據證明嚴義明的檢舉是“借檢舉、控告之名侮辱、誹謗”,則長征電器以嚴義明的檢舉行為侵害其名譽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應受理。 嚴義明認為,長征電器向法院提交的證據不能有效證明他本人的舉報和相關言論構成了對長征電器的詆毀和誹謗;同時他指出,長征電器的證據也不能有效證明他本人的舉報和相關言論給長征電器造成了300萬元人民幣的損失。“在之前所有的言論中,我都保持質疑的口吻,沒有下過任何定論,這能稱做是誹謗嗎?另外,長征電器是如何計算出我的言論和舉報,給該公司造成300萬元損失的?這些令我感到大惑不解。” “我質疑司法中立性” 嚴義明發出的案件進展通報顯示,嚴義明向相關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證據,而這些證據的收集整理僅僅只能用幾天的時間。“案件被相關法院受理后,我的訴訟權益被剝奪,應訴書遲到了20天,我只剩下10天準備時間,其中還包括一個國慶黃金周,在如此短的時間里要整理所有資料,使我深感掉入了對方事先畫好的包圍圈。”嚴義明同時指出,有相關媒體采訪到了長征電器的董秘唐捷,唐稱在嚴義明發出通報的同時,長征電器已經第二次向法院提交了相關證據。 對此,嚴義明表示,由于自己在這場官司中充當的是被告的角色,而在相關法律中,法院給予被告的舉證時間是長于原告的。法院要求嚴義明的舉證截止日期是10月24日,那么長征電器怎么會有機會在此時繼續舉證呢? 另外,嚴義明質疑道,之前他向法院提出的申請,貴州省證監局為什么只用了兩天的時間就給出了答復?嚴義明認為,如果相關機構對自己做出的回復負責任的話,希望到了開庭的時候相關人員能夠出庭作證,在法庭上將他們做出判斷的依據一一陳述。 嚴義明同時告訴本報,原長征電器監事李杰斌在和他一起舉報長征電器之后即被當地公安部門通緝;他本人也被威脅和起訴。對此,嚴義明表示質疑相關部門在此事件中的中立性和公正性,他認為長征電器對他的起訴具有打擊報復的嫌疑。 “我堅信清者自清” “有人一直懷疑我對長征電器的質疑是我受到利益集團的驅使,我現在歡迎他們來調查我,如果我有一分錢來得不合理合法,我甘愿受罰。但是長征電器認為自身也不存在問題,我希望我們能夠互查一下,如果該公司不存在任何問題,我愿意接受300萬元的罰金。” “我用300萬換個明白!”嚴義明說到激動處甚至如此表示。 嚴義明說,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以維護中小股東利益不受損失為初衷的。另外,嚴義明告知記者,目前已經有長征電器中小股東上門要求其為他們做訴訟代理,還有20位來自律師界、財會界和投資銀行的專業人士加入到他的顧問團中,嚴義明說,目前他打算選定其中兩位律師做他的代理人,他希望知情者站在一個正義的立場上看待此事件,他堅信自己“清者自清”。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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