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愛建有望收回1億元信托貸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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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10月26日 07:36 中國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韓萬寧 S愛建(600643)控股子公司上海愛建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起訴“金行系”(上海金行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上海銀河投資有限公司、上海澤天投資有限公司、上海金行資產投資有限公司)一案近日終于判決。法院判定金行房產、銀河投資和航天證券償還S愛建1億元信托資金本金及利息。
此次判決涉及兩起訴訟。一是愛建信托起訴金行房產、航天證券上海淮海西路證券營業部、航天證券,要求償還信托貸款資金7000萬元及利息。二是愛建信托起訴銀河投資、航天證券淮海西路營業部和航天證券,要求償還信托貸款資金3000萬元及利息。 上海市第二中院于2006年9月7日對上述兩起訴訟進行了開庭審理,并對案件認定:信托貸款合同合法有效,合同雙方均應恪守。質押擔保合同及協議書系被告金行房產法定代表人、銀河投資實際控制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應屬無效。愛建信托在貸款發放前及展期時均未盡審慎義務,為犯罪嫌疑人實施貸款詐騙行為提供便利條件,愛建信托應自行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航天證券營業部未嚴格管理,使其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出具虛假市值證明及質押登記證明,使犯罪嫌疑人的詐騙行為得逞,其過錯行為與愛建信托主張的損失形成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被告航天證券營業部應對被告金行房產、銀河投資不能歸還貸款部分的60%承擔賠償責任。鑒于被告航天證券營業部系航天證券的下屬分支機構,故航天證券理應對其分支機構不能清償部分承擔補充民事賠償責任。 據此,法院于10月20日作出判決,被告金行房產、銀河投資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分別償還原告愛建信托借款本金7000萬元、3000萬元及利息。航天證券營業部對金行房產、銀河投資上述不能清償部分的60%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航天證券對航天證券營業部不能清償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資料顯示,自2002年4月始,愛建信托即對“金行系”陸續發放信托資金貸款,質押品為股票。截至2005年8月31日,“金行系”信托資金貸款余額40070萬元,其中金行房產9000萬元,銀河投資13000萬元,上海澤天5570萬元,上海金行12500萬元。2005年3月20日,金行系企業沒有按時支付第一季度的利息。與此同時,部分展期合同也陸續到期。 愛建信托在2005年6月3日發現質押股票的市值大幅降低至臨界線,后又獲知股票質押存在虛假可能,于是,愛建信托于2005年6月27日向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報案。 之后,愛建信托雖向上述被告多次催討,但均未果,愛建信托2006年3月15日將上述兩案訴至上海市第一中院,要求上述被告償還信托貸款資金及利息,法院于當日受理。同時,愛建信托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被告相應資金或查封、扣押等額財產。 上海市第一中院于2006年3月16日作出裁定,查封、凍結、扣押被告銀行存款(分別為7000萬元和3000萬元)或其他相應等值財產。2006年4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院作出裁定,認為該二案的審理必須以另一關聯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因此裁定該二案件中止訴訟。2006年5月31日,上海市第二中院通知,上述兩案已移送至上海市第二中院審理。 根據S愛建此前的公告,上述案件所涉資產為信托資產,且已于2005年全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因此最終損失對愛建信托已無直接影響。但若收回,視收回程度可能會增加公司的當期利潤。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