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萬鴻再度涉訴 被判償還190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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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14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本報記者 袁小可 備受借款擔保等訴訟困擾的ST萬鴻再度涉訴1900萬元,同時公司所持旗下3家公司的股權或將面臨被處置的危機。 ST萬鴻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中國
這一起訴訟翻出的是3年前的一段舊賬。 2003年3月5日,工商銀行與ST萬鴻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工商銀行 向ST萬鴻發放貸款1900萬元。2004年4月,經雙方協商一致,ST萬鴻將其持有的武漢長印包裝印務有限公司、武漢長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武漢東方誠成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股權為上述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為此雙方簽訂《權利質押合同》一份,貸款到期后,ST萬鴻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并且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 經硚口區人民法院判決,判定ST萬鴻向工商銀行一次性償還借款人民幣1900萬元,同時償付上述借款至2006年3月20日止利息、逾期利息共計人民幣313.7萬元,并自2006年3月2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逾期貸款利率標準償付利息至還清全部借款時止。 同時,法院判決,如果ST萬鴻在上述一、二項判定期限內不能支付完相應借款本金及利息,工商銀行對ST萬鴻擁有并提供權利質押的三公司股權有權處分并優先受償。 ST萬鴻在收到民事判決書后已提交上訴狀,要求撤消判決書的第三項裁決事項。公司同時表示,目前尚無法預計該項訴訟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是否會產生較大影響。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