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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中寶定向增發12億股 欲購新湖集團資產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13:17 證券日報
本報訊 G中寶600208今日公告,公司日前召開的董事會上,審議通過了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G中寶表示,此次交易的實施將有助于公司形成盈利能力較強的主營業務,并明確公司的未來發展方向。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為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數量為12億股。全部采取向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定向發行,發行價格為3.21元/股。新湖集團以其持有的房地產公司股權標的資產作為支付對價。上述房地產公司股權包括:濟南新湖100%股權;浙江新湖100%股權;衢州新湖76.92%股權,新湖集團合并持有衢州新湖100%的股權;新湖美麗洲20%股權;九江新湖遠洲19%股權;瑞安外灘100%股權等。 G中寶與新湖集團已于同日簽署了《公司向新湖集團發行股票收購資產協議》,標的資產相對應之評估值合計為人民幣410521.66萬元,經雙方協議確定標的資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385200萬元。 G中寶表示,公司持續盈利能力不強,主營業務不突出一直困擾著公司經營。公司近三年雖然一直保持盈利,但盈利水平較低,近三年平均凈利潤為595.06萬元,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僅為0.97%,平均每股收益僅為0.02元/股。公司目前存在主營業務較為分散,主要業務板塊盈利能力較弱問題。 公司結合自身發展情況,經過充分論證,擬向新湖集團非公開發行股票收購新湖集團旗下在全國范圍內盈利能力良好,開發前景良好的主要房地產類資產,以確保公司未來房地產業務的發展享有穩定的土地儲備資源,為公司未來業績的可持續增長提供基礎,從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能力,將公司打造成以房地產業為核心主業的頗具規模的優質藍籌上市公司。 本次資產收購屬于重大資產收購行為,并構成關聯交易,須中國證監會核準新湖集團的要約收購豁免申請后方可進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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