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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華明出手 銀河系掌門潘琦被反訴名譽侵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9:05 新京報
G長征(600112)狀告肖日明“侵犯商業秘密”一案出現戲劇性變化。上周,肖日明曾擔任顧問的上海華明表示,由于G長征及其實際控制人潘琦通過媒體發表了誣陷和詆毀公司的言論,上述行為侵犯了公司名譽權,公司決定將之告上法庭。據悉,上海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潘琦緣何反成被告 潘琦被上海華明反訴“名譽侵權”源自其近日接受媒體采訪時發表的相關言論,G長征實際控制人潘琦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曾表示上海華明是舉報和質疑銀河科技和G長征的幕后黑手,并指出嚴義明律師是整個事件的推動者之一。 上海華明稱黨委書記蔡玲玲告訴記者,由于公司目前正在開拓海外市場,包括德國、法國、意大利在內的20多個國家,均有華明的產品在銷售。眾所周知,海外市場非常注重知識產權,因此G長征的起訴對公司影響很大。 上海華明反訴潘琦的重要原因是G長征的起訴行為干涉了該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 該公司的一位重要董事解釋,G長征起訴公司涉嫌竊取商業秘密后,先后到上海來過兩次。第一次是2005年11月7日,G長征的一位高管和遵義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伏擊在肖日明門外。當天,肖日明的家屬覺得可疑,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人員出現后,遵義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就撤離了,現在派出所仍有報案記錄。2005年11月17日,遵義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在上海市公安局辦理了拘留手續后,再次與G長征的上述高管來到公司,要求拘留肖日明并查封相關技術圖紙等資料。因為公司員工的強烈反對,在有關部門的說服下公安部門放棄了這一行動。這些行為,都給公司的正常運行帶來了不便,公司無奈之下,只能選擇起訴。 雙方各執一詞 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G長征和上海華明對于肖日明的事情,分別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解釋。 G長征董秘唐捷表示,肖日明1984年離開G長征,1986年被處罰開除黨籍,1988年正式被長征除名,原因是其竊取了M型、V型有載分接開關,公安部門也從其家中查獲了圖紙。但上海華明一位董事表示,肖日明確實曾被G長征開除黨籍,但起因是兩年未過黨的組織生活。而公安部門從肖日明家中找到的圖紙,并不是有載分接開關的圖紙,只是模具圖紙。這些圖紙已于1983年5月被G長征一廠收回。 此外,對于肖日明是否受機械部指派到吳江開關廠工作,兩個公司的說法也不一致。G長征董秘唐捷表示,肖日明離開G長征時,公司沒有收到機械部的調動函或會議紀要,而且肖日明在申請中表明是“自愿離職,應聘于吳江”。而上海華明的董事認為,G長征對當時的情況并不了解,肖日明1984年離開G長征時,正值經濟體制改革之初,當時有項改革措施是部級直屬企業下放到當地,G長征的人事任命權歸貴州省經委管,因此肖日明離開G長征就沒有調動函。肖日明當時從國企轉到另一家國企,并沒有直接到華明工作。肖日明未獲取個人利益,談何侵犯商業秘密? 本案最關鍵的一點是,兩家公司對侵犯商業秘密所指的技術也未達成一致認識。G長征認為,肖日明竊取的并非直接引進的技術,而竊取的不僅是20世紀70年代末G長征研發生產過的有載分接開關技術,還包括與德國MR廠簽訂技術引進協議后,經過二次開發后形成的有載分接開關技術。 原機械部電工局副總工程師高鵬在上海華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與肖日明第一次見面是在1981年的北京。當時是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一家引進、多家共享,要將引進的先進技術在行業內推廣、交流。要講技術所有權,應該是國家所有,而不是引進的單位獨家所有。 嚴義明舉報受挫 2005年11月,G長征前任監事李杰斌向媒體曝光稱,公司涉嫌虛構利潤,且第一大股東與第三大股東存在未披露的關聯關系。此后,上海著名維權律師嚴義明介入此案,并兩赴證監會舉報。 針對嚴義明律師此前對G長征的兩次舉報,中國證監會經過核實,7月底已正式復函嚴義明,對其舉報的內容進行了全面否定的答復。肯定G長征不存在嚴義明舉報的“2003年、2004年虛增銷售收入及利潤、第一大股東與第三大股東存在關聯關系及公司存在賬外資產”等問題。 昨日,G長征發出公開信,正式要求嚴義明律師3個工作日內向G長征道歉,否則將采取法律手段。 與此同時,嚴義明律師也發了一封“致潘琦先生的公開信”,信中表示,他本人對潘琦所控制的銀河集團旗下的兩家上市公司(銀河科技和G長征)進行的舉報,完全是在聽取了李杰斌的檢舉后,一方面考慮到李杰斌系G長征的監事并擔任過公司銷售部門的負責人,完全可能全面掌握公司情況,另一方面他本人也對李杰斌所舉報的情況作了初步調查以后,才獨立地作出了對銀河科技和G長征進行舉報的決定。這和任何利益集團沒有任何關系。 本報記者趙俠 -相關鏈接 G長征股價似乎受此訴訟案影響不大,直至7月略有走低。本報記者康亞風攝 制圖/趙斌 原國有企業貴州G長征一廠經過股份制改造,1997年成為一家上市公司,更名為貴州G長征股份有限公司。 G長征于2005年5月向貴州省工商局投訴,稱該公司從德國萊茵豪森機械制造廠(簡稱MR廠)引進的M型、V型有載電器開關的圖紙和技術秘密,是該技術在中國的惟一權利人。本單位原職工肖日明竊取了該技術,并在上海華明非法生產銷售相同產品,嚴重侵犯了該公司的合法權益。2005年7月14日,貴州省工商局正式立案。上海華明的顧問肖日明(現年71歲) 年輕時候曾服務于G長征一廠,22年前的1984年肖日明離開G長征,到吳江開關廠工作,7年后來到上海華明。 肖日明目前仍滯留海外,遵義公安此前已對其發出逮捕令并上網監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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