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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案24日開庭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52 新京報
佛山中院負責審理,顧雛軍等8人將面臨四項指控 本報訊(記者 瞿文超)昨日,記者從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佛山市檢察院已對顧雛軍等*ST科龍(000921)原高管提起了公訴,佛山中院將于8月24日開庭審理。 昨日佛山中院網站公布24日該院第一審判庭對顧雛軍、姜寶軍、張宏、劉義忠、張細漢、嚴友松、晏果茹、劉科等8人,就公訴機關提起的“虛假注冊資本罪、虛假財務報表罪、挪用資產罪、職務侵占罪” 等四宗罪進行開庭審理。顧雛軍的刑事辯護律師李貴方昨日也告訴記者,他即將于今日啟程奔赴佛山為顧雛軍在此案中進行辯護。 2005年7月29日,時任科龍電器(資訊 行情 論壇)董事長的顧雛軍被佛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罪、虛假出資罪、挪用資產罪”刑事拘留,隨后,佛山市檢察院正式批捕了顧雛軍等人。公安機關在延長偵查階段,還發現顧雛軍涉嫌“職務侵占罪”。 2006年初,佛山市公安局完成了對顧雛軍案的偵查工作,將該案移交到了佛山市檢察院。 今年7月6日,證監會公布對科龍電器的處罰結果,科龍電器及12名科龍原高管共被處以215萬元的罰款,其中科龍原董事長顧雛軍被處以警告和罰款30萬元,并永久性市場禁入。法律界人士分析,按照我國刑法,僅挪用資產罪最高就可被判刑10年,其他幾項罪名也可判刑5-10年不等,如果法院認定有罪的話,顧雛軍可能會被判處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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