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家干凈的上市公司 訪G華勝董事長胡聯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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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4日 10:41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作為上市公司,不僅要對企業負責,更重要的是對社會的責任,對投資者負責。作為企業經營者,最重要的就是誠信,不僅對講企業誠信,而且還要對社會講誠信。”G華勝董事長胡聯奎為記者描述了他所理解的上市公司和企業經營者的責任。
正如胡聯奎所言,作為一家信息技術應用與服務提供商,G華勝自上市以來,公司既沒有違規占款和擔保,也沒有虛假披露,也沒有被審查過,股改完成的也很順利。公司之所以這么“干凈”,胡聯奎總結兩個字:“誠信”。而支持“誠信”的基礎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規范的信息披露和嚴格的內審制度。 胡聯奎向記者介紹了G華勝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兩個過程:經歷了一個從認識到實踐,再從實踐到發展過程。 公司在改制前,治理很不完善。在改制時,首先健全了三會,即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此外,董事會里加入了外部董事,增加了三名獨立董事,三位獨董背景不同,一位是清華大學教授,擅長技術分析;一位是注冊會計師;一位是資深電子行業專家。這樣,董事會就變成5個自然人,一個法人代表,三位獨立董事,形成了相對制衡的一種狀態。 同時,公司又成立了經營管理執行委員會,成立時,盡量與董事會分離,使一些創始者從經營一線退下來,不參與經營團隊。經營管理執行委員會有10名成員組成,但只有兩個人是董事會成員,還有一個是企業內部培養的干部,其余7個都是職業經理人。這樣,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執行委員會互相制衡,互相制約,公司治理結構自然就均衡了。 胡聯奎指出,公司治理結構中最主要有三點:一是結構設立合理性;二是議事規則完善;三是嚴格遵守規則。 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還需要嚴格的內審來把關。 胡聯奎介紹,G華勝的審議群是職業經理人來審,職業經理人從外面調進來,依照他職業的觀點來做,這樣公司形成一個內部相互制約的過程,這樣的公司相對健康。可能有時會損失一點效率,但這種效率損失和一個公司的長治久安、長期發展不是矛盾的。 記者了解到,在對外擔保方面,G華勝有一個制度,就是董事長沒有權利簽字,必須董事會通過后授權董事長簽字才可以。這樣就可以有效地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最基本的義務,而對于上市公司來說,要真正做到對全體股東負責,就必須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這也就需要公司結合自身特點,在內部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 在此次的刑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的情形,即不僅隱瞞或披露虛假的財務報告可能構成犯罪,只要披露義務人存在應披露重大信息而不披露的行為,也可能構成本罪。 “新的刑法規定披露虛假信息是犯罪行為,對上市公司來說是一個更嚴格的約束。”胡聯奎認為。 胡聯奎表示,隨著公司管理規模的擴大,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內部信息報告制度,加強對公司管理人員的法規學習及培訓,防范風險,從而進一步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增強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