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方 中止破產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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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4日 14:39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潘紅敏 ST圣方(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公告,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收到黑龍江省牡丹江(資訊 行情 論壇)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內容如下:一、確認該和解協議,自本院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二、中止ST 圣方破產程序。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和解方案如下: 對于圣方科技一般債權人,圣方科技以現金方式償還上述債務本金的20%;本金的20%以外的債務,自圣方科技履行上述本金的20%的償還義務之日全部轉移致牡丹江森森林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由森森林業負責清償,圣方科技與各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終止。 債權本金20%的清償期限為和解協議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并經牡丹江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確認之日起60日內。 圣方科技將出售其全部固定資產及部分流動資產所得用于清償上述債務(包括優先受償的債務及一般債務的本金的20%部分),圣方科技的應收款項轉讓給森森林業。上述資產處理及和解協議履行后,圣方科技成為一個無資產、無負債的“凈殼”公司。 上述和解方案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后,由圣方科技企業監管組在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管下依法履行。 如圣方科技未按照上述第一項中的約定期限和方式清償債務,則相關債權人有權向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圣方科技履行本協議。圣方科技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債務和解協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裁定恢復破產程序。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