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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實際控制人易主大商集團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3日 03:43 第一財經日報

大商股份實際控制人易主大商集團

  百聯和物資集團雙雙退出

  本報見習記者 王斌 發自上海

  昨天,大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694.SH)(下稱“大商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發布公告,稱公司日前接到持有該公司29.5%股份的控股股東,大連大商國際有限公司(下稱“
大商國際”)通知,為推進該公司股權分置改革,2006年6月30日,大連大商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大商國際40%股權,下稱“大商集團”)與百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百聯集團”)、上海物資(集團)總公司(下稱“物資集團”)簽署了《百聯集團暨物資集團退出大商國際協議》。

  根據該協議,百聯集團、物資集團將其分別持有的大商國際45%和15%的股權轉讓給大商集團,轉讓總價款為百聯集團、物資集團對大商國際的出資(96000萬元)及利息。同時,百聯集團和物資集團同意大商國際為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東對價主體,并發起股權分置改革動議。

  根據有關規定,由于此次協議收購構成了上市公司收購,因此仍需要中國證監會出具關于本次收購的無異議函。

  該協議生效后,大商國際成為大商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同日,大商集團還與大連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大連市國資委”)簽署了《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協議》,大連市國資委將其持有的大商股份22778814股國家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75%)無償劃轉給大商集團。

  此次收購完成后,大商集團合計控制了大商股份37.25%的股份,從而成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東吳

證券分析師江帆認為,在股改之前進行這樣的股權轉讓,尤其是強調為推進該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而進行轉讓,主要原因可能是雙方控股股東分處兩地,情況特殊。雙方應該是考慮減少股改交流的成本,避免在支付對價上有所爭議,從而影響股改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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