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國慶:換個思路解決深發展的股改難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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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5日 11:35 新浪財經 | |||||||||||
文國慶 --關于深發展的股改對策之二 我在《怎樣對付洋流氓?》一文中,分析了深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股改問題的實質,指出新橋投資借助股權分置的環境,以大大低于市場公允價格的超低價格獲取了深發展的
政府必須弄清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正如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所述,新僑投資獲得深發展的控股權,是在股權分置的環境中,同深圳市政府在沒有進行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采取不透明的協議轉讓方式完成的。僅從成交價格看,我們認為深發展的控股權被嚴重低估,國有資產被嚴重賤賣。最重要的是,這次股權協議轉讓沒有引入競價機制,轉讓價格的確定缺乏科學依據,具有某種暗箱操作的嫌疑。 政府作為社會的公仆,受社會之托管理公共財產,理當竭力維護公共利益,使之實現最大限度的增值,但不幸的是這個財產被深圳市政府以極低的價格賤賣了。公仆把主人的財產變賣了,但主人卻并不知詳情,這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作為社會公眾的一部分,我們有理由要求深圳市政府公布它向新橋投資轉讓深發展股權的理由,操作依據和轉讓協議的全部內容,我們有權利了解實情的真相,審查其中是否有尋租行為。 解決深發展股改難題的關鍵 我們說,深發展的控股權被以超低價格賤賣了,可能有人不服氣,甚至深發展的股改保薦人還聲稱,新僑投資是溢價60%購買的,這好像是一個糾纏不清,公說公有理的問題。如果深圳市政府真是維護中國人民的利益,它不妨先做一件事以洗刷自己的清白:贖回深發展的控股權。我們并不難為深圳市政府,非得要它按照每股3.6元的價格買回深發展,我們僅僅要求你們按照賣出時的對等原則贖回就行了。 如果深圳市政府認為2004年12月30日以3.6元/股的價格賣出深發展是合理的,那么按照深證成指(資訊 行情 論壇)同期的漲幅再把這部分股權溢價買回就成了。2004年12月30日,深圳政府賣出深發展時的深證成指收盤指數是3112點,而深發展提出股改方案前的2006年5月26日,深證成指的收盤指數是4217點,這一時期深證成指累計上漲35.51%,那么深發展按照同比例溢價,可按4.88元/股的價格進行回購。如果新橋公司認為它沒有占股權分置的便宜,就應當承認這個價格對于它是公平的,也應當樂于出售。這樣我們就解決了股權分置時期的歷史糾葛,也回避了中國國情與美國法律之間的沖突。階段性贖回深發展控股權是解決全部問題的核心與關鍵。 后續操作與善后事宜 深圳政府在回購了這部分控股權之后,可以按照中國自己的法律框架進行正常的股改,給流通股東不少于每股2.86元的對價,股改之后深發展就進入了全流通的新時代了。 由于股改的原因,深圳市政府的持股成本會增加到每股7.74元/股,這好像對政府又不公平了,怎么能拿全社會的財富給流通股東呢?沒關系。請把深發展改個名字,叫做“G發展”,向全世界宣布,“G發展”與“深發展”是不同制度下兩個完全不同的公司,然后以8元/股的底價向社會公開拍賣G發展的控股權。從廣發銀行的競拍情況和中國民營企業對于控股銀行的熱切心情來看,我保證深發展控股權會以12元/股以上的高價出手。 為了照顧新橋投資者這個老朋友,我們可以在拍賣G發展時給它一個優先選擇權:在同等價格下,新僑投資可以優先購買這份控股權,當然,要是想再度引進GE公司,價格是不能優惠的(公仆不能為了朋友的利益而出賣主人的利益),按照市場價增持就是了。 通過這一系列操作,政府在經營深發展控股權的過程中,非但不會虧本,還會凈賺15億元以上。當然了,為了證明2004年的交易是合理的,深圳市政府也不能把這意外之財截留,還應交回上市公司,轉為G發展的資本公積金,提高G發展的市場價值(這個美名可不要被新橋和GE搶去了)。 這樣操作可謂一箭五雕。第一,糾正了歷史上的錯誤,洗刷了市政府賤賣國有資產的惡名;第二,完成了深發展的股改大計;第三,尊重了美國的法律,避免了不必要的國際紛爭;第四,做出了市場化的表率,贏得了人民和股民的尊重;第五,給新橋和GE公司也留足了面子,使之可以再度進入深發展,繼續為中國的金融改革與發展發揮余熱。 深發展股改的歷史意義 如果深圳市政府和證監會能夠按照上述思路完成深發展的股改,在中國證券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從狹義上說,它為下一階段的股改攻關樹立了光輝的典范,此題一破,一系列股改問題迎刃而解;從廣義上說,這個做法維護了中國的國家主權,體現了股權分置改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更體現了市場化的原則,維護了中國人民的利益,它必將對中國的金融業全面開放產生深遠影響。當然,這樣操作中深圳市政府會比較麻煩,證監會也需要克服不少困難,但是為了維護人民的利益,為了構建和諧社會,真正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你們勤奮工作,恪盡職守也是值得的,股民會感謝你們,人民會擁護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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