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金發期權激勵 大股東獲95萬股為自勉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4日 05:22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霍宇力 發自廣州 G 金發(600143.SH)昨日公布了其慷慨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102名中高層管理人員共獲得2275萬股的期權,占公司總股本的10%,這已達到證監會規定的上限。其中G金發(資訊 行情 論壇)的大股東兼董事長袁志敏也獲得了95萬股的期權,占期權總數的4.18%。
一位券商投行部的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按照股票期權激勵制度的一般定義,是企業所有者向企業經營者提供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已經享受了投資受益權的企業所有者,再參與經營者期權分配,是沒有意義的。 該人士表示,在G金發的方案中,袁志敏作為G金發的實際控制人和第一大股東,卻同時作為經營者參與G金發的期權計劃。這與一般的股票期權設計理念不太相符。 針對市場的疑問,G金發的證券事務代表羅小兵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公司的期權計劃中,大股東袁志敏參與期權的分配,這確與一般的期權制度不一樣。他解釋稱,袁志敏也參與期權分配的原因有二:一是G金發是一個員工普遍持股的公司,G金發實行期權激勵制度的管理層分配范圍,難免會與公司的所有者有一定的重合,因此,大股東同時作為經營者獲得95萬股的期權分配是正常的。 二是由于大股東袁志敏在G金發股改的過程中,曾經表示股改后一輩子都不減持股票,后出于規范考慮,改為承諾5年內不減持股票。所以如果袁志敏不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的話,只能獲得分紅收益。因此,為了讓G金發的二級市場表現能夠與大股東的利益相結合,也需要大股東參與期權的分配。 昨日G金發在復牌后上漲10.01%,一度達到漲停,最后以18.03元收市,全日上漲5.5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