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實業倍特高新兩公司推出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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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1日 14:38 證券日報 | |||||||||
□ 冷 焰 江泉實業今日推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東獲得每10股轉增8股的股份,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2.17股的對價,非流通股股東送出的對價股份相當于每10股非流通
非流通股股東作出如下承諾事項: 1、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華盛江泉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盛集團、臨沂蒙飛商貿有限公司下稱:蒙飛商貿、臨沂寶泉實業有限公司均承諾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公司控股股東華盛集團除了遵守上述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的承諾外,還承諾在上述十二個月承諾期期滿后,十二個月內不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二十四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 3、蒙飛商貿除了遵守上述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的承諾外,還承諾在上述十二個月承諾期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4、截至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簽署日,尚有兩名非流通股股東翔和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翔和控股和廣東銀達擔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東銀達無法取得聯系,廣州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廣州科技尚未明確表示同意。華盛集團承諾,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對價執行完畢后,若翔和控股、廣東銀達和廣州科技對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安排存在異議,由華盛集團與上述三家股東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華盛集團對應由翔和控股、廣東銀達和廣州科技承擔的對價部分進行補償。 成都倍特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采用大股東成都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注入現金、豁免債務,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向高投集團支付股份,以及用資本公積金向流通股股東定向轉增股本的對價安排方式,具體方案如下: 1、倍特高新用資本公積金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每10股定向轉增2股,轉增股份總數為1728萬股。轉增后公司流通股股本由8640萬股增加到10368萬股,總股本由19356萬股增加到21084萬股。 2、高投集團豁免公司對其1.1億元的債務,同時向公司注入3750萬元現金,以此作為其所持股份獲得流通權的對價安排。 3、除高投集團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將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35%支付給高投集團,以此作為其所持股份獲得流通權的對價安排。 4、綜合對價水平的測算 定向轉增的對價水平相當于每10股流通股獲送1.02股,高投集團贈送現金和豁免債務的對價水平相當于每10股流通股獲送2.48股。綜合考慮上述兩種對價安排,倍特高新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水平相當于每10股流通股獲送3.50股。 非流通股股東的承諾事項:高投集團承諾在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前,將3750萬元現金匯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保薦機構對該項資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高投集團承諾在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前,與公司、相關銀行簽訂關于豁免公司1.1億元債務的協議,相關協議經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通過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生效。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