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原董事長越權擔保400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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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7日 02:49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任亮 發自北京 新太科技(資訊 行情 論壇)(600728.SH)今日公告稱,近期發現公司原董事長鄧龍龍未經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超越權限簽署一份不超過4000萬元的《最高額保證合同》。而鄧龍龍去年曾因涉嫌挪用公司資金及私刻公司公章對外提供擔保,被廣州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而這次擔保事項是新太科技在近期向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查詢公司貸款卡綜合信息時發現的。 據新太科技表示,鄧龍龍是在2004年4月27日,私刻印章以公司名義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下稱“華夏銀行”)簽署上述合同的。合同約定:為浙江通普無線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通普公司”)自2004年4月1日起至2006年4月1日期間在華夏銀行辦理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擔保,最高余額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通普公司于2004年分三筆共計向華夏銀行貸款4000萬元,貸款到期日最晚為2005年11月15日。 而上述三筆貸款到期后,華夏銀行未征得新太科技同意,單方面決定以新太科技為保證人,向通普公司提供新的貸款。截至4月21日,通普公司向華夏銀行貸款余額為23874475.26元,其中人民幣16593088.62元到期日為2006年5月9日,人民幣7281386.64 元到期日為 2006年5月15日。 對此,新太科技認為,公司已在四屆十次董事會決議上對涉及公司名義的違規擔保事項作了公告,明確說明前述擔保未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并非公司的法人行為。在相關信息已經公開披露后,華夏銀行及通普公司仍然未經公司同意單方面以公司名義設定擔保,公司對此不予確認。 新太科技昨日以3.19元收于漲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