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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明原總裁李榮興貪污受賄4000多萬案開庭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6日 19:49 新華網

石油大明原總裁李榮興貪污受賄4000多萬案開庭

  新華網濟南4月16日電 (劉國風、梁大鵬) 中國石化(資訊 行情 論壇)勝利油田大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裁李榮興等3名被告人特大貪污、受賄案,近日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榮興利用其擔任中國石化勝利油田大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裁的職務便利,采用收入不記賬、騙取等手段,兩次
貪污公款,共計3698萬余元;其中,2003年9月,李榮興伙同同案被告人、北京井田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黃敏、青島新時代房地產開發公司原副總經理、聊城分公司經理劉毅,在大明公司和井田公司合作過程中,采取抬高土地價格的方法,一次貪污公款3500萬元。

  此外,李榮興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17個單位和個人所送的現金、銀行儲蓄卡、美元、港幣、高級組合音響等折合人民幣493萬余元。

  由于此案涉案金額巨大,法庭宣布將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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