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創新原總裁陸曉明涉嫌受賄再受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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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3日 10:1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庭審中,陸曉明稱當年委托理財是商業行為 證券時報 程鵬 本報訊 上周五,因委托理財導致科大創新(600551)巨額經濟損失而入獄一年的科大創新原總裁陸曉明因涉嫌受賄再次出庭受審。
據當地媒體報道,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科大創新與深圳德誠安公司辦理委托理財業務期間,陸曉明命下屬向深圳德誠安公司實際負責人卞某提出,要按“行規”支付給其“好處費”,并要兌換成港幣或美金。2003年3月1日上午,卞某在深圳將70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港幣送給陸曉明;同年3月20日上午,卞某再次將150萬元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和港幣送給陸曉明。后因業務失敗,在卞某催要下,陸曉明退回了上述款項。 陸曉明辯稱,他確實收到了一個裝著錢的包,但包內具體數額,他并不清楚,且他只收到一次。他稱,委托理財實際只是表面現象,上市期間因虛增利潤和上市公關,當時科大創新有著2000多萬元巨額虧空,公司只有迅速積聚資金才能維持。于是,他和德誠安公司的卞某、上海工賽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周某,洽談了委托理財和操縱科大創新股票事宜。 陸曉明稱,對方為了“捆綁”科大創新負責該項目操作的他,才給了他錢。如果不收錢,對方會不信任公司,進而撤資,這對科大創新的危害是致命的。于是,他被迫收下此錢。因此,他收錢有特定的背景,主觀上并沒有犯罪的故意。 庭審中,陸曉明多次提到他參與的此次委托理財,是當時經過董事會和董事長同意與他人合伙“坐莊”的秘密計劃,是商業行為,實際上是用違法的手段迅速地聚攏資金,他甚至提交了一份具體操作圖,來詳細闡述他們企圖操縱股票價格,回籠資金的流程。 此外,陸曉明稱,科大創新不是國有企業,自己被控受賄的行為,是和自己所擔任科大創新總裁的職務有關,不應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來定罪。陸曉明認為,他在科大創新擔任董事等職務,是經過董事會選舉的,而不是源于任命。至于人事關系在中國科大,陸曉明稱,雙重關系是市場經濟初期的現狀造成的,他已經很久不從中國科大拿工資了。 科大創新前一交易日收盤價5.53元,漲0.55%。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