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發展前董事長周林被拘前后 還原15億問題貸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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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2日 14:57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柯志雄 北京報道 “民事轉刑事”? 距離深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000001.SZ)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10余月之后,其對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財投資”)、首創網絡有限公司(下稱“首創網絡”)及其系列企
3月28日下午,一位剛剛從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出來的知情人士稱,除了深發展原行長助理張宇、深發展人力資源部原副總經理陳偉清及原公司業務部人員林文聰等三人被刑事拘留外,同時被拘留的還有最初決定報案的深發展原董事長周林。陳偉清在擔任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之前曾任深發展公司業務部總經理。 2004年年底,由時任行長韋杰夫、副行長劉寶瑞、行助胡躍飛、行助周立組成的深發展策略委員會決定,由周林和韋杰夫一起去報案。一位接近周林的人士稱,報案之前有人曾提醒過周林,報案不是一個簡單的決定,有風險。對于這個風險,周林回答說:“可控(可以控制)。” 上述知情人士稱,在予以拘留之前,經偵支隊已到這些人的住所整理過相關材料,“材料一張張數過,然后讓他們簽字”,個人的電腦也被同時帶走,拘留通知書上是相同的簡單內容,“我局于2006年3月28日,將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的××刑事拘留。” 3月30日深發展提供給本報的聲明稱,該行于3月28日接到深圳市公安局通知,得知周林等四人涉嫌違法放貸被刑事拘留,“周林于2004年12月離任,不再擔任我行董事長職務,不再參與銀行管理,2006年1月被免去黨委書記職務;同案中的其余人員已于2005年離職。我行將積極協助、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 一位熟悉深發展15億元貸款的人士稱,2004年底深發展向深圳市公安局報案之后,后者很快展開調查。記者采訪中了解到,調查對象至少有數十人。到2005年,調查仍在繼續,但去年11月深發展將北京東華廣場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東華置業”)和北京城建(資訊 行情 論壇)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城建東華”)告上北京高院之后,“沒看到公安局方面有更多動作,我們都以為主要就是民事糾紛了——因為如果有刑事的話,刑事先于民事。” 深發展提交給北京高院的訴訟被受理之后,波折不斷,陸續有:深發展要求資產保全,深發展要求變更訴訟請求,城建東華要求鑒定證據,深發展北京代表處向數家銀行傳真警示函以及城建東華狀告深發展侵權等等。 原定于3月28日開庭的深發展告東華廣場和城建東華案推遲,城建東華一位負責人稱,深發展方面提出的原因并不是當天上述四人被拘留,而是向法院提出代理被告方的律師事務所過去跟深發展簽過法律顧問協議,“深發展方面并沒有履行相應的協議付款,照理應該等于過去的法律顧問協議自動中止了”。 “現在看來,本案重點很有可能從民事轉為刑事了。”一位熟悉東直門項目糾紛來由的人士這樣認為。而3月31日,城建東華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他正在外地,尚不清楚情況,很難評價。 貸款材料艱難出臺 “從目前的拘留名單來看,主要都是在這筆貸款上簽過字的人,但我覺得,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們為什么簽字,這個是區分責任最重要的一個點。”上述熟悉東直門項目糾紛來由的人士表示,“據我所知,(這)幾個人在里面起的作用根本不一樣。” “陳總在北京有個很好的房地產項目,在東直門。”2002年12月,三九集團副總、深圳三九汽車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陳達成和他帶來的東直門項目被周林介紹給深發展的相關人員。自此,時任深發展公司業務部總經理陳偉清開始召集公司業務部工作人員林曉中、吳放、李靜等人分析該項目操作的可行性。 但數次會議的結果是,上述幾人對該項目的判斷一致,不具備操作可能性:首先不具備央行對房地產項目貸款的條件;第二是貸款主體不具備貸款資格;第三是項目投資金額巨大,而深發展的信貸政策受到限制;第四是用款人背景復雜,貸款發放后很難得到有效的控制等。 公司業務部的結論是:全盤否定了該項目的承辦要求。深發展內部提供的一份材料稱,上述結論上報行領導后,行領導曾經多次要求陳偉清和其部門為該項目提出可行結果,而后者亦多次表明:該項目不具備操作的可能性,不能接受該項目的貸款要求。 2003年4月19日、4月29日,深發展北京分行行長李敏、北京分行副行長羅明偉被調回總行。同年5月9日,原上海分行行長陳堅定調回總行任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稍后總行風險管理部何寶軍被調到北京任分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 一位曾在深發展公司業務部任職的人士說,2003年5月,“行領導再次要求陳偉清必須對該項目進行操作。當時項目方提供兩個公司——中財投資和首創網絡,要求對這兩個公司授信”。此時正逢深發展進行部門機構調整,原公司業務部林曉中、李靜調離,公司業務部以“人手不夠,沒有人員對該項目及兩家企業進行貸前調查、貸款資料的制作”為由,推辭對該項目的承辦要求。 2003年5月中旬,深發展從陳堅定過去任負責人的寧波分行抽調了鄭自力、章劍峰兩人對該項目及兩家企業進行現場實地調查,并負責制作有關貸款資料,由公司業務部吳放配合兩人工作,后因工作量太大,工作人員中增加了當月剛被招聘到深發展的林文聰。 材料編制分為兩組:鄭自力、章劍峰一組,負責首創網絡的貸款資料的編寫工作、完成對“東直門”項目情況的調查及完成《關于東直門綜合交通樞紐暨東華廣場商務區項目調查情況的匯報》的報告;吳放和林文聰一組,按照鄭自力、章劍峰兩人提供的大綱,對中財投資的貸款資料進行文字書寫工作。 2003年6月初,貸款材料編制工作完成,“上面的要求是,6月9日早上要把中財投資和首創網絡的貸款資料上報總行風險管理部。”上述曾在公司業務部任職的人士說。 2003年6月9日上報深發展風險管理部時,鄭自力、章劍峰兩人突然表示,拒絕在首創網絡的貸款資料上簽字,丟下有關資料離開公司業務部辦公室不辭而別,最后提交的材料上見不到鄭、章二人的簽字——只有林文聰的簽字。而中財投資的貸款資料是吳放和林文聰審查和書寫的,二人就同意在上面簽字。 私下里林文聰抱怨道,自己是剛來的新人,明明覺得有問題,但也怕丟掉工作。 熟悉15億元貸款的內部人士稱,這筆貸款的流程順序是,公司業務部—總行風險管理部—審貸會—終審,其中當時負責總行風險管理部的為陳堅定,負責終審的是當時分管貸款的行長助理張宇。 提交貸款材料的公司業務部在《關于東直門綜合交通樞紐暨東華廣場商務區項目調查情況的匯報》中直述擔憂,這份萬余字的報告除了描述項目是個好項目之外,用1000多字的篇幅詳述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列出了“項目公司注冊資金2億元未到位”等5個問題和“資金監管風險:如何做到專款專用,把貸款全部用于開發項目上”等3個風險點。 貸后風波 2003年6月19日,經過總行風險管理部的審核,其同意中財投資和首創網絡的貸款授信申請,相繼于2003年7月18日至2003年8月8日完成了出賬手續,相關負責人要求同時落實終審意見和成立貸后監管小組,對兩筆業務資金進行全程監管。 當時成立的監管小組成員有四位,包括陳偉清、從交通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青島分行到深發展任職的鞠加亮、北京分行風險管理部負責人何寶軍以及林文聰。 根據記者獲得的一份材料顯示,“成立的監管小組得到了行領導和總行風險管理部的認可”,但由于15億貸款的三家出賬分行(海口、天津、北京)都推托,不愿意加入實際監管工作中,包括按深發展規定需做的貸后檢查工作、貸款五級分類工作,他們都以種種理由不予參與,所有操作流程相關人員只有經請示董事長、行長及各行領導同意后方敢予以執行,“貸后監管小組已名存實亡……貸款資金使用人對我行施加的強大壓力,造成我行對貸款資金的正當監管行為無法執行”。 2003年下半年深發展機構調整繼續之中,15億元貸款流程中不同環節的負責人以及監管小組人員中有部分發生工作調動,但貸后調查報告陸續向上提交。 根據記者獲得的其中一份《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及首創網絡有限公司人民幣綜合授信項目的貸后調查報告》,監管小組認為,貸款涉及企業在貸款發放的數月內已出現極大的風險,認為首創網絡“負債類指標已大大超出了企業的正常水平,也嚴重超出我行的風險警戒線,對我行的資金安全存在極大的風險”,中財國企“負債類指標已超出了企業的正常水平,也嚴重超出我行的風險警戒線,對我行的資金安全存在較大的風險”,而擔保公司“雖然財務指標理想,但其連帶負債率已達300%,已大大超出了企業的正常承擔能力,且對兩授信單位擔保過于集中,若發生代償情況,是不能保證我行資金安全的”。 但貸款依然在繼續流出。2004年5月,深發展又重新成立了貸后管理小組,組長由行助張宇擔任,而貸后監管依然困難重重。 2004年下半年報案前后,深發展同時啟動15億元貸款重組,由張宇負責。接近張宇的人士稱,當時張宇信心很足,“越是金額大的貸款,越是安全。” “幾次到北京調查之后,張宇傾向于給東直門項目重組方北大青鳥(資訊 行情 論壇)增加貸款,但由北大青鳥承接所有的貸款本息。”城建東華一位知情人士稱。但到2005年中,張宇又不再負責貸款重組。深發展與北大青鳥關系逐漸緊張。 2005年,陳堅定、張宇、陳偉清、林文聰等人陸續離開深發展,其中張宇面對的是“提前退休”,“協議是去年國慶的時候給張宇的,但張宇看到有一個條款是要求不到同類單位任職或兼職,一直不肯簽,后來好像去掉了這一條,又簽了。” 一位熟悉貸款幾度起伏的人士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