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龍科技前董事長因重大擔保信息失實受譴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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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9日 10:54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翁海華 上海報道 3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海龍科技(資訊 行情 論壇)及前董事長謝信躍發出公開譴責。 據了解,蘭州海龍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問題
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2004年10月10日為控股股東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蘭炭集團”)的商業承兌匯票1000萬元和4000萬元提供質押擔保,由蘭炭集團貼現。 該匯票于2005年3月30日和2005年4月11日到期,由于蘭炭集團無力支付,海龍科技代為支付5000萬元。 2004年11月15日海龍科技為蘭炭集團的5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質押擔保,該匯票于2005年6月23日到期,由于蘭炭集團無力支付,海龍科技代為支付5000萬元。 2004年6月27日海龍科技為蘭炭集團的35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該貸款于2005年6月27日到期,由于蘭炭集團無力償還,2005年12月31日由海龍科技代為支付3500萬元。 2004年6月26日公司為蘭州海龍房地產有限公司(蘭炭集團控股子公司)的500萬元貸款提供質押擔保,該筆貸款于2005年6月25日到期。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調查,海龍科技對上述擔保事宜沒有履行相應的程序及臨時公告義務,對被擔保方債務到期由公司代為支付款項事宜,公司也沒有履行臨時公告義務,公司僅在2004年年報和2005年半年報中對上述事項進行了披露。 除了上述信息披露不及時外,海龍科技在2004年年報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的擔保情況部分出現明顯失實行為。據了解,“為控股股東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金額” 和“違規擔保總額”項目披露的金額均為0,實際金額分別為11500萬元和41213萬元,存在重大錯報。 同時,在2005年半年度報告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的擔保情況部分,“為控股股東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金額” 和 “違規擔保總額”項目披露的金額均為0,實際金額分別為4000萬元和33669萬元,存在重大錯報。 報告期內公司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關聯債權債務往來部分公司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披露的金額為2.61億元,而實際金額為3.61億元,少披露了1個億。 恒遠北證投資公司曾對海龍科技作出如此評價:海龍科技是國內最大的炭和石墨制品生產企業之一,主導產品石墨電極國內市場占有率達到17%以上,其產品廣泛應用于核能、航天、醫用器械等高科技領域,未來發展前景廣闊。 正是這樣一家在專業投資公司眼中前景不錯的公司,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董事會全體成員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顯然海龍科技大股東在與監管機構玩‘貓鼠游戲’。”某券商研究所人士表示,“在當前‘清欠解保’的大趨勢下,這種游戲注定要以老鼠的失敗而結束。” 據悉,上交所將對該公司及公司前任董事長謝信躍、前任董事王軍、現任董事長任銀光、董事楊立新、張耀宗、何世榮、鄧廣星、獨立董事田中禾、宋華、翁雪鶴予以公開譴責。 此外,上交所將抄報甘肅省人民政府和甘肅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并將其計入上市公司誠信記錄。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